老年福利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医疗、住房、娱乐等各种服务设施与社会公益服务。老年福利是整个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十分重视老年福利,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建立了老年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等,保证了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中国人口平均寿命已达70岁,老年人口达1亿人,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目前已经超过了经济发展承受的能力,仅靠政府办福利是支撑不住的。经改革,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筹集采取了政府投入一些、集体收入支持一些、有偿服务收入一些,社会捐赠补充一些的多样化的办法,也使老年福利事业得以蓬勃发展下去。据1992年资料表明,政府建立的社会福利院已达6万多个,由街道、居委会集体办的敬老院已达20多万个,由乡镇、村委会举办的敬老院已达46万多个。而近几年刚刚发展起来的城镇社区服务,其中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已达2万多个。一些老年公寓和个人办敬老院也在不断涌现。医疗保健方面,一些大城市的大医院设立了老年病房和门诊,老年临终病院和家庭病床,老年康复治疗等。各省市设立了老年人娱乐场所,老年大学和各类学校。设区服务开展了敬老包户服务、老年病人家庭护理和老年家务服务,老年购物商店以及游览公园、参加文体活动、外出旅游乘车等多方面服务,都为老年人提供了优惠和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