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因素论groupfactor theory美国心理学家瑟斯顿(L.L.Thurstone)根据因素分析法提出的一种智力结构理论。认为智力是由许多彼此无关的原始因素或能力所构成。他从56种不同的测验中概括出七种主要因素(或称主要能力):计算(N)、语词流畅(W)、语词理解(V)、记忆(M)、推理(R)、空间知觉(S)和知觉速度(P)。他对每种能力都设计了测验,然而测验的结果与其设想相反,各种能力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正相关。这说明各种能力并非是彼此独立,而是在它们之中存在着彼此相关的一般因素。后来,瑟斯顿认为可能有一种“二级的一般因素”存在。这样他就最初介于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论与桑代克的多因素论之间的折衷理论,而又和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论接近了。该理论为分析智力结构开辟了道路,但把智力结构中的一般因素和特殊因素绝对化却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