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苏中导条约又称“美苏中导协议”或“美苏中程核武器协议”。1987年12月8日美国总统里根和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美国白宫正式签署。规定在条约生效后3年内,双方将全部销毁和彻底禁止射程为500—1000公里的中短程导弹和射程为1000—5000公里的中程导弹。这包括已经部署和已经生产但还未部署的导弹。这是美苏裁军谈判史上第 一个真正减少核武器数量的条约。但条约规定的核弹头数目,只占两国拥有核弹头总数的3—4%。 美苏中导条约国际约章。1987年12月8日美国总统里根和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华盛顿签署。主要内容有:在条约生效后的3年内,双方将销毁各自的中、短程导弹;在条约批准后的3个月内,现场核查小组将视察双方在协议书上列出的各导弹发射场;在条约生效后的6个月内,各方每月可通过发射不带弹头的方式销毁100枚导弹,也可以拆毁或掩埋等;条约还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措施,包括现场核查和连续13年的临时通知核查;该条约必须经苏联最高苏维埃和美国参议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