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国家组织关于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行为的公约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Convention to Preventand Punish Acts of Terrorism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于1971年2月2日订于华盛顿的公约。《公约》规定:缔约各国承允相互之间进行合作,依照各自的法律,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行为,特别是绑架、谋杀和对受国际法保护的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进行其他袭击,以及同这些罪行有关的勒索;上述行为均应视为具有国际意义的刑事罪;被控告犯上述罪行或定罪的人应予引渡;如该犯是被请求国家的国民,或因其他法律或宪法障碍而未予引渡时,则被请求国家有义务将此案件提交有关当局,以便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