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关税和专利上诉法院Customs and patentAppeals Court美国受理不服联邦有关法院和机构的判决或裁决的上诉案件的联邦专门法院。这种法院是根据国会法令于1929年设立的,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它对下列案件有管辖权:不服联邦关税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不服联邦专利与商标局裁决的上诉案件;不服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的上诉案件;不服商务部长根据教育、科学与文化物质进口法所作的裁决的上诉案件;不服农业部长根据作物品种保护法所作的裁决的上诉案件。关税和专利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服其判决者可申请美国最高法院颁发移送令,调阅案卷进行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