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美国法学学术社团。该学会成立于1923年,由著名的律师、法学教师和法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促进法律的明晰化和简练化,使之更加适合社会的需要。”为此,该学会出版了“法律重述”,见〔法律重述〕。 美国法学会美国法律学者的组织,建立于1923年。1914年霍菲尔德 (W. N. Honfeld,1879—1918)首倡建立,后发展为以完善法律为其宗旨的永久性组织。其重要的作用体现在对实体法中的许多重要分支做出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此种重述与法律的编纂不同,它仅在法学会内部及编著者之中具有权威性; 它亦不同于法学课本,虽然它结合了最为普遍接受的、最为合理的一些观点,但并不引述权威的说法,也不对不同的案例及观点进行折衷、调和。法学会的这项工作因其学者们的名声及对工作的负责、认真而使其重述具备了与标准论述相似的权威性。美国法学会还对美国统一法典如 “统一商法典”等的制定起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