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改造质量罪犯认罪悔改,接受改造和自我改造所达到的水平及其巩固程度。主要分为两类:(1)真正改造质量。罪犯主观构成的实际扭转、矫正程度和刑罚感受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实际提高水平。(2) 代用改造质量。对犯人服刑期间的各种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后所测定、推断的悔改程度及其水平。主要的参考数据有: (1) 累犯率; (2) 一定期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或犯罪的比率以及其他表现; (3) 犯人临释放之际依改造表现统计的 “改好率”。由于罪犯的改造主要表现为属于精神领域的主观构成的扭转程度,因此除上述各参照标准外,还应全面考察其他因素。如狱内的改造秩序、刑满释放人员的总体表现,社会对改造工作的综合反映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考核。罪犯改造质量是反映和检验劳改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实行科学的改造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