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不在这里
抒情诗。冀汸著。发表于1945年12月《希望》第1期。诗题发人深省,犹如一道亮光照彻诗人笔下的黑暗现象。刽子手杀死无罪的人,麻木无知的人来围观,这是反动统治下触目惊心的黑暗,诗人却说他们“没有罪”。这样的见解发人深省。接着诗人以富有哲理意味的诗句对上述两种人作了概括:“愚蠢没有罪/被欺骗来的没有罪!”并以没有罪的说错了话的留声机和没有罪的割断了花朵的刀两个意象,进一步深化了上述概括,拓展了读者的视野,启迪读者从黑暗的、愚蠢的和被欺骗的背后,找出制造这一切的罪人。全诗短短十行,一连用了七个“没有”,层层紧逼,斩钉截铁,表现了诗人对现实观察的深刻和对人民的罪人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