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罚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罚婚 罚婚把犯罪者的妻女进行处罚性的强制婚配。这种习俗起源于汉代,西汉时曾将“关东群盗”的妻女迁徒边疆、配给军卒为妻。统领李陵认为士气衰败的原因在于这些女子,便把她们统统搜出斩首。魏晋时期,死刑及重刑犯的妻女都发配军中为兵妻,称为“补兵”。隋唐以后改变此种作法,把犯人家小罚作奴婢或编为官妓。以后各代都承袭唐制。只有元代大臣犯罪受刑者,其妻妾即罚配他人。罪人的妻子也有被配入掖庭的(皇宫中的旁舍,为宫嫔居住)如周宣朱后、上官昭容、章敬皇后吴氏都是从坐入宫的,这可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选婚。罚婚的另一种形式是,将犯罪者的家属统编为贱民,只准他们相互间婚配。历代都有“良贱不婚”的规定,就是指不准罪犯及家属与其他百姓通婚。如明朝初年,曾把过去叛宋投金者之子孙编为惰民、丐户、乐户等,不许他们与良人为婚。 ☚ 选婚 精神婚姻 ☛ 罚婚 罚婚中国古代婚姻的一种形式,系强制性婚配。罚婚以官方强制为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选婚 赐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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