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编选说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编选说明 戏剧构成复杂,历史悠久,是一门拥有很大社会影响的艺术。在人类文化史上,有许多重大的新旧递嬗,都是以戏剧为中心展开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总是一次次的对戏剧艺术的特征获得了新的认识。因此,这方面的文献资料是极为丰富的,而我们这里所编选的,至多只能起尝鼎一脔的作用。 不管什么国家、什么地域,只要产生了戏剧,人们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进入戏剧基本特征的研究。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把戏剧作为重点剖析对象,便是例证。世界上另一个早期戏剧的发源地印度,也曾出现过一本《戏剧论》,约略地论述了戏剧模仿生活、形体表演、编排故事等几方面的重要特征。可惜由于文字表达方式特殊而且难解,这里没有辑录。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古代的人们对戏剧特征的最初认识,都是比较清醒和概括的,尽管戏剧实践的发展状况限制了这种认识的深化。 在经历了中世纪戏剧事业的荒凉岁月之后,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对戏剧研究表现了很大的热情。但由于过多地着眼于诠释古典,最后导致产生了古典主义刻版的戏剧规范。古典主义者崇奉“三一律”,出于对亚里士多德的戏剧理论的曲解,把一些人为的限制升格,冒充为戏剧的基本特征,强迫一切戏剧作品皈依。要冲破这种戕害艺术生命的戒律,从启蒙主义者到浪漫主义者都作出了长期的努力。他们要证明这类戒律对戏剧不必要,就要反复论述戏剧本身的特点,这样,戏剧特征的研究又出现了繁荣的局面。与此同时,戏剧实践本身的发展,也为这种研究不断地提供了新的对象,开拓了新的疆域。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莎士比亚的剧作,古典主义时期的莫里哀的喜剧,启蒙主义时期出现的市民戏剧、悲喜剧,浪漫主义时期出现的象《欧那尼》这样的浪漫主义戏剧,都为戏剧理论研究提供了新课题,也使戏剧特征的考察有了新的内容。 十八世纪以后,由于哲学、社会科学与艺术理论发生了密切的交流,人们对戏剧的认识也随之深化; 特别是美学作为一门科学独立之后,戏剧特征的问题也与美学挂上了钩。于是,人们又重新再现了亚里士多德的宏大理论魄力: 在对世界中的地位,然后再进一步找到戏剧的位置,而寻找、定位的进程,也就是对戏剧固有的特征进行层层分析的过程。众所周知,这种特点在黑格尔那里表现得特别明显。戏剧理论的美学化,或者说,戏剧美学的正式出现,使戏剧特征的研究,更深入地向戏剧的内层本质挺进。由布伦退尔引起的关于戏剧性和戏剧本质的争论,正是戏剧美学中的一个问题的衍发。各方意见各有偏执,但有一点是共同的: 拨开浮皮外象,探求戏剧本质的特征。 也是从十八世纪开始,戏剧表演问题,戏剧与舞台、剧场、观众的关系问题,在欧洲也作为独立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以前也曾有一些理论家(如古罗马的贺拉斯) 提起过这些方面,但只是泛泛而谈。戏剧的发展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不仅不是一些可忽略的方面,而且还是戏剧的命脉所在。这样,不仅表演理论和剧场理论各自有了发展,而且对整个戏剧特征的理解,也开始走向完整和健全。在这方面,日本古代戏剧家世阿弥,中国古代戏剧家王骥德、李渔等,曾有许多比欧洲同行们提出得更早、更切实的见解。 戏剧艺术发展到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开始出现集大成的体系化的代表性流派,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布莱希特、梅兰芳这三位戏剧大师就代表了三个具有世界影响的现实主义流派。戏剧理论的体系化,是人类认识和掌握戏剧艺术的漫长历程中的飞跃。从戏剧特征的角度来看,则是标志着研究和认识上的完整性。体系、流派间的对峙并列,既说明戏剧大师们对戏剧特征理解上的参差,又反映了在戏剧特征问题上稳定性与可变性的辩证关系。尽管他们在这一问题上各抒己见,但他们谁也没有逾越戏剧的整体樊篱,他们的基本论点都可归属到戏剧的基本特征上。 中国现代对戏剧特征的研究,表面看是从引进话剧和有关理论后开始的,但事实上对中国戏曲特征进行研究的线索,古往今来,始终未曾断绝,因而产生的结果是两种研究的结合。即便是纯粹的话剧工作者,在论述戏剧特征时,也不可能全然置中国戏曲于不顾。这样,实际上也就不是照搬欧、美的研究格式了。当然,对中国戏曲的研究来说,也开阔了视野,增添了装备,确立了参照点。 总而言之,人们对于戏剧特征的新认识,常常是通过在实践和理论上向传统的、或现时的戏剧观念挑战而获得的。这中间,也难免会一次次地误入歧途,从反面证明原先的某些戏剧观念的正确。例如,亚里士多德的某些正确意见,就是通过后代许多曲解者的反面证明而慢慢显示出来的。历史还证明,在特定的环境下,超越某些特征规范,可能会带来戏剧领域的一次大革新,超越另一些特征规范则会碰壁。十九世纪后期以来,戏剧艺术各方面的探索开展得比较充分,不仅剧本创作上颇多创新者,在表演和剧场理论上标新立异而取得成功者,也屡见不鲜。但是也有一些主张背逆戏剧基本特征,未能站住脚跟,如戈登·克雷提出以傀儡代替演员的主意; 更有不少理论和实践处于上述两者之间,既未能普遍接受,亦未遭全面抵御,有的还处于实验阶段。这一类戏剧最后能否推动和改易人们对戏剧特征的认识,还有待于时间的筛选。关于这方面的文献资料,我们就暂不入选了。 编选说明 我国的戏曲艺术,是戏剧艺术门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话剧、歌剧、舞剧等艺术相比较,在艺术形式和反映生活的角度方面,以及在美学原理上,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其不同的地方。因此,中国戏曲完全可以作为单独的艺术品种,以显示其独特的艺术特征。 我国完整的戏曲形式同希腊古典戏剧相比,虽然形成的时期较晚,但它所取得的成就却足以使其在世界剧坛中独树一帜。近千年来,随着戏曲艺术的不断发展,戏曲理论也逐渐完善和日趋成熟。解放后,仅中国戏曲研究院编选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 (共十集,就选辑校录了四十八种专门的著述,集中体现了我国古典戏曲理论的研究成果; 此外,散见于古籍中的序、跋、总批、眉批、书信、札记、随笔等文体中有关戏曲的论述,更是不胜枚举。其内容,有的是关于古典戏曲的编剧、作曲、歌唱和表演等方面的理论;有的是关于戏曲源流的考察;有的则是戏曲史料方面的记载。这里,我们围绕中国戏曲特征这一主题, 着重从戏曲文学的角度, 选录了古典戏曲理论中的部分论述。其中,王骥德的《曲律》和吕天成的《曲品》,被称为明代戏曲论著的“双璧”; 而李渔的戏曲论著,则被视为我国古典戏曲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们及其他古代戏曲作家、戏曲理论家们关于戏曲特征的论述,都是值得我们很好研究和加以借鉴的。 在近代和当代名家论述戏曲特征的文章中,我们所选用的王国维关于戏曲形成时期及其主要标志的论述,是他研究和考查戏曲史后得出的结论性意见。他对戏曲所下的定义,言简意赅,颇得要领。梅兰芳、欧阳予倩、程砚秋等当代戏曲表演大师们关于戏曲的论著,是丰富而精到的,均有文集传世。我们这里从戏曲表演的角度,节录了其中部分论述。张庚、阿甲、焦菊隐等著名戏剧家的论文,对于戏曲艺术的特点和规律,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系统的论述,篇幅虽然较长,但确有理论深度。黄佐临则从世界三大戏剧体系、三种戏剧观的比较中,突现了戏曲艺术的特殊规律。外国名家对于我国戏曲特征的论述,由于编选者见闻和水平所限,仅选了德国的布莱希特和苏联的奥布拉兹卓夫两家,前者阐述了中国戏曲的“间离效果”,后者在《中国人民的戏剧》一书中,对中国戏曲艺术的虚拟动作及其时空观念的论述,是很有见解的。 最后,还须说明两点:一、所选篇目侧重论述了戏曲文学、戏曲表演以及戏曲艺术的总体特征,至于戏曲导演、戏曲音乐、戏曲舞台美术等比较专门化的问题,很少或基本没有涉及;二、随着戏曲艺术的发展和创新,戏曲理论也在不断发展和丰富。一些新的课题,正在提到人们的面前。例如,关于戏曲现代戏的内容与形式的矛盾问题、关于戏曲的写实布景与虚拟表演的矛盾问题、关于如何赋于古老的戏曲艺术以时代感和时代美的问题等等,都关系到中国戏曲艺术特征的探索。鉴于这些问题还需在实践和理论上进行不断的试验和总结,因此,有关上述方面问题的论述,暂不入选。我们相信,随着戏曲舞台艺术的日益繁荣和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对于中国戏曲艺术特征的论述,必将有更新的成果问世。 编选说明 舞蹈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的艺术。关于古代希腊神话中的脱西库和我国远古神话中阴康氏主管、创作舞蹈的故事,虽不能说明舞蹈起源的确切年代,但总可以证明人类处于幼稚时期已经出现了舞蹈这种艺术现象。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舞蹈逐渐在与诗歌、音乐的相互依附中显示出它独特的表现力,最终形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从舞蹈如此漫长的发展史的角度看来,应该说舞蹈理论的研究与它的实践是不相适应的。 造成这种不适应的状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就其要,可归之于舞蹈艺术的特殊表现形式。一般地说,人们对艺术的研究,诸如对著名的诗歌和绘画作品的研究,都并不是在当代就能完成的。许多卓有成就的文学和绘画理论,往往是积累了许多代的研究成果,持续了许多个世纪。而无论是美术还是文学都为这种研究提供了固定的研究对象;美术以其固定的造型,文学以其固定的语言形式,为各个历史时期的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往广度和深度发展的有利条件。舞蹈则不然,舞蹈作品中的具体形象,在没有发明活动摄影把它纪录下来以前,只能存在于表演者进行表演的那一时刻里。因此对于过去舞蹈作品的面貌,我们只能从某些文字记载中和图画中揣摸到一些轮廓,这就难免要添入许多想象的成分。即使后来有了舞谱——一种记录舞蹈动作和队形的工具——也仍旧很难不走样地再现过去时代的舞蹈表演。再加上编导、演员、音乐演奏者的更换,无论怎样尊重原作,也还是要给重演的旧剧带来再创造的成分。舞蹈艺术的这一特殊性,给舞蹈理论研究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但是,历代的舞蹈理论工作者们总还是在困难中摸索前进,他们从当时当地的条件出发,从舞蹈实践中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或是著述专著,或是留下零星的论述。这笔精神遗产,虽然不够丰厚,但却是十分珍贵的。 从我国的《乐论》、古希腊琉善的《论舞蹈》中,以及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零星论述中可以看出,对于舞蹈的动作性、抒情性以及与音乐的密切关系的认识,在古代就已确立。这些论述,揭示了舞蹈艺术的特性,经受了历代舞蹈实践的检验,为后世探讨舞蹈特征奠定了基础。 在古典舞蹈理论中,法国十八世纪舞蹈革新家让·乔治·诺维尔的理论著作,具有突出的地位。他在《舞蹈和舞剧书信集》中,对舞剧的情节性、舞蹈的表演特性以及舞蹈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等问题,均作了精辟的论述。基于当时舞蹈艺术的发展水平,诺维尔过于偏爱哑剧,其理论不免有些片面,但他反对舞蹈陷于纯技术性的表演,倡导舞蹈表现人的心灵和时代生活诸方面,不仅在当时适应了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而且对后世舞蹈创作和理论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到了十九世纪末期,欧洲出现了以美国的伊丽多娜·邓肯为代表的现代派舞蹈。伊丽多娜·邓肯的舞蹈思想,是具有浪漫主义特点的。她强调丰富的想象和自由的表达形式,主张舞蹈与自然“浑为一体”,主张心灵与形体动作相结合。她的舞蹈思想体现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要求解放的思想; 但是,在否定传统和否定舞蹈形式规律方面,却带有一定的片面性。现代派舞蹈发展到了二十世纪以后,由于抽象派、表现派、立体派等形式主义思潮的渗入,使其中一部分作品陷入不可知论,甚或丧失了舞蹈的特点,在这样基础上产生的舞蹈特征说,就已很难说明舞蹈的本质了。但是,即使是错误的理论,我们也可以在对比、分析的过程中,从反面发挥其认识作用。 十月革命后,苏联舞蹈界对舞蹈理论展开了比较广泛深入的研究。札哈洛夫等人的研究成果,在五十年代即被介绍到我国,对我们认识舞蹈和舞剧的特征,掌握它们的规律性,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我国舞蹈理论的建设,应该说是在解放后才真正开始的。五十年代初期,有了专门的舞蹈研究机构和舞蹈理论刊物,一支研究舞蹈理论的队伍,也逐渐形成起来。到了六十年代中期以前,不仅出现了大量舞蹈论文,而且出现了一些舞蹈专著。粉碎“四人帮”后,我国舞蹈界对舞蹈理论的探讨更是空前活跃。我国当代舞蹈专论和散论中,有些对舞蹈特征和论述,无论在理论的正确性、深刻性,还是在专业性、明晰性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但由于本书选编体例的限制,也只好割爱。 在选编过程中,深感外国舞蹈专著的中译本太少,为补缺以应急需,本书约请几位译者赶译了部分专著片断。由于时间仓促,尚有几部著作未及译出,只好留待修订时弥补了。 编选说明 音乐是最古老的艺术门类之一。关于音乐的理论,也有着源远流长的悠久历史。据目前所知,至少在距今两千四、五百年前的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和欧洲文化发源地的古希腊,就有了见诸文字记载的有关音乐的专门论述了。此后随着音乐艺术的发展,音乐理论宝库也不断丰富,至今可以说已是浩如烟海。因此,要从这纷纭复杂的音乐理论长河中,选录出历代中外理论家有关音乐特征的论述,的确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经过反复斟酌,我们只辑录了五十位名家的言论,所以难免挂一漏万。希望读者能从中大致看出关于音乐特征的认识的发展过程,了解各个历史时期的某些有代表性的论点,从而能够在深入研究音乐特征时得到一些历史资料。 在选录这份资料的时候,我们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是选材范围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对音乐特征如何理解的问题。我们认为,音乐的特征,或音乐的特殊性,一般可以作狭义的或广义的两种解释。狭义地讲,所谓音乐的特征,就是指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在反映现实生活上所侧重的不同方面、反映生活的不同途径和构成艺术形象所采用的不同物质手段。广义地讲,音乐的特征的命题,几乎可以囊括音乐美学所着重研究的全部重要课题,如音乐的特殊本质,音乐与现实的特殊关系,音乐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特殊性,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的特殊方式,音乐感知或音乐作用于人们心灵的特殊途径和方式,音乐的特殊社会功能,以及音乐持续存在的特殊性,等等。总之,是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形态的各个方面的特殊规律。简要地说,广义的音乐特征,是要回答什么是音乐的问题,狭义的音乐特征,是要回答音乐怎样反映生活和作用于生活的问题。根据上述观点,我们考虑如果从对音乐特征的广义理解出发选材,势必篇幅冗长,难以容纳。但又不能只从狭义的理解出发。因为在实际上音乐理论上的这些问题是互相关联、不可分割的。因此,我们采取了以对音乐特征的狭义理解为主、广义理解为辅的选材原则,力争对音乐美学史的各个重要历史阶段上重要代表人物的论点,作一些比较广的和比较多的摘录,尽可能使材料既少而精,又比较全面、完备、实用。 根据上述选材范围和原则,给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多占据了一些篇幅: 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的我国儒家学派的乐论; 古希腊唯心主义鼻祖柏拉图和唯物主义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理论; 法国和德国启蒙运动领袖卢梭和莱辛的理论; 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基人和中坚、主观唯心主义者康德和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理论。尤其是黑格尔,他对音乐和各门艺术的特征,都有十分重要的、独到的论述; 十九世纪中叶奥地利音乐学家汉斯力克的理论,他的《论音乐的美》是 “自律论”音乐美学的权威性著作,对现代欧美音乐美学思想和音乐创作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当代波兰音乐学家丽莎的理论,她力图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反映论原理,全面地分析研究音乐的特殊性,在不少方面是颇有创见的,应该给予特别的重视。 这份资料以上述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的理论为主干,对其他相类似、相接近或属于同一思想体系的论点,除作些必要的补充外,一般就从简或省略了。只是对于从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这个时期中被称之为“激情论”和所谓 “情感美学”学派的,没有能找到比较集中的论著,我们只能从马泰松、苏尔策尔、李斯特和瓦格纳等名家的散论中,看出他们的某些观点。 此外,当然还有许多名家,甚至有几位革命导师也曾对音乐作过一些精辟的论述,近年来国内和国外的许多音乐学者也曾发表了不少音乐方面的专论。但是,或者因为和音乐的特征这一专题距离较远,或者因为只是针对某一个侧面而发等等原因,没有选录。 为了保持作为参考资料必备的客观性,我们只是如实照录了各家言论。至于对这些观点如何置评,当由读者自己去分析研究,得出结论,我们不越俎代庖。在选材中对于在哲学上属于唯物主义或属于唯心主义的不同观点,我们都给予同等地位,兼收并蓄。这是因为固然一定的音乐观点,一般总是决定于一定的哲学观点的; 但是,也不能把音乐美学上的不同观点,简单地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营垒,武断地根据其哲学思想而加以褒贬,还是应该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态度。 此外,历代名家对音乐特征的研究,也还存在着着眼角度和方法上的差异。有的是从客观因素出发,认为各门艺术的特征是由各门艺术不同的对象所决定的; 有的是从主观因素出发,认为艺术的特征是由创造和感受艺术的主体决定的。还有的认为,对于艺术特征的研究,不能孤立地只从客观因素或只从主观因素单方面来着眼,而应该同时考虑到三个方面的因素,即:这门艺术反映现实所侧重的某一特定的方面; 这门艺术反映现实的特殊途径和特殊的感受方式; 以及这门艺术在反映现实时所采用的特殊的物质手段。而三者中更强调了第三个因素。以音乐而言,它不仅是时间的艺术、听觉的艺术,更应强调指出的是属于声音的艺术。正因为它采用的是声音这一物质材料,以及与之相联系的艺术作品的构成方法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所反映现实的某些特定的存在形态和某些方面的长处和弱点,决定了它产生美感的可能性和对它的特殊感受方式。而且也只有充分地掌握声音的运动规律和善于运用这种物质手段,才能很好地反映现实和发展本门艺术。所以,这种从物质材料的特殊性入手,将以上三个方面的因素结合起来考察的方法,是应该特别提出来介绍的。 最后要说明的是在本部分材料的收集过程中,极大地得助于何乾三同志所编的 《西方哲学家、文学家、音乐家论音乐》这一资料的启示,有些条目是直接从它的已发表部分中转摘的,借此表示谢意。 编选说明 电影是一门年轻的艺术。对于电影艺术理论的研究,始于本世纪初。其中有关电影艺术特征的研究,中外电影艺术家的论说是很不一致的。以我国电影界的前辈们所写的论文而言,夏衍认为:电影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电影具有大量生产的工业生产的性质。而张骏祥认为,“电影在时间、空间上享受了极大的自由,有了时空的可跳跃性。再由于胶片可以剪断再胶接起来的那点儿化学功能,许多镜头又可以接起来,连续地在观众眼前放映。这样,电影就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柯灵则认为,电影艺术的特性是: 一、综合性; 二、艺术和科学的结晶体; 三、具有强大的表现力; 四、群众性。陈鲤庭同志又认为,电影特有的表现力是: 技术特征——逼肖自然,艺术特征——超越自然。在国外,有关电影艺术特性的论说更其纷纭。苏联的《电影艺术》杂志,从1955年开始,陆续发表了六篇有关电影艺术特性的专门论文。其中,有的认为电影的特性表现在电影形象上,有的认为表现在电影的对象上,有的认为表现在电影的综合性上,有的认为电影艺术的特性是“活动性和照相性”,还有认为是“运动”的。苏联另一位著名电影艺术家E·吉甘曾于1958年为我国的《中国电影》杂志撰文,他的文章认为电影有三个特点:电影艺术的现实主义本性、电影的蒙太奇和电影的综合性。E·吉甘的观点,对我国电影艺术理论界有一定影响。此外,匈牙利的电影艺术理论家贝拉·巴拉兹及其赞同者们的观点,在世界电影范围内也有较大影响,他认为电影艺术的特性有三: 可变化的距离、角度和蒙太奇。而西方电影理论中所谓纪录派的代表人物、德国的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则认为,电影的基本特性“是跟照相的特性相同的”。强调了电影摄影机的纪录功能。这里,我们就将上述的有关论著选录出来,供大家了解和研究之用。 属于电影艺术特性之一的蒙太奇,几乎是电影理论中争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因此,我们在这里选择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四篇文章: 爱森斯坦的《蒙太奇在1938》、普多夫金的《论蒙太奇》,巴善的《蒙太奇运用的界限》和布里安·汉德逊的《电影理论的两种类型》。前两篇文章被公认为是论述蒙太奇最重要的文献,奠定了蒙太奇的理论基础。巴善的文章认为爱森斯坦的蒙太奇理论破坏了生活的真实,所以他又提出了长镜头理论,或叫“纪录派理论”。这是一种和蒙太奇理论相对立的电影美学学派。而布里安。汉德逊则认为,无论是爱森斯坦还是巴善的理论,都未能发展成为一套“独立的电影整体的理论”。而他所探索的则是“新的电影整体的形式”。从这几篇文章中,可以使我们看到蒙太奇问题的争论焦点,及其在理论上的发展状况。 编选说明 工艺美术是一个古老的艺术品种。据考古学家的调查研究证实: 我们的祖先在以狩猎为生及穴居的时代,就已经在制造生产工具时注意到了光洁、对称等外形问题,显示了一定的美学观念。继之,我们的祖先还用兽牙、兽骨、石砾等穿成项链,来装饰自己,他们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同时也在进行着精神生产的实践。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几千年来,古代的工匠们在劳动实践和生活中,逐步发现了各种各样的物质材料,在生产技术不断发展和审美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创作了无数制作精美、千姿百态的工艺品。 象其他艺术品种和科学技术活动一样,匠师们在创作实践中,也逐步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经验,写成文章,或是形成制度,以便于遵循。例如,二千多年前,我国先秦古籍中的科学文献《考工记》,其中就有关于当时工艺美术经验方面的很精采的记载。历年来,关于工艺方面的文章和书籍还是有一些的,但是,过去的有关著作单纯从物质生产角度总结为多,而对于其艺术产品性质涉及较少; 另外,我们所见到翻译过来的外国工艺美术理论文章甚少,而我国的工艺美术理论工作,只是在解放后才被提到日程上来。 在艺术大家庭里,与工艺美术最接近的艺术要算是建筑了。建筑艺术与工艺美术,都具备实用与审美相结合的特点,因此,我们把建筑艺术与工艺美术并列,作为一个部分向读者介绍。 建筑艺术与工艺美术也有类似的情况,即早期的专著文论不多。如北宋李诫的《营造法式》,偏重于建筑营造经验的总结和生产规则,很少论述建筑艺术的特点。而古代外国建筑专著又缺少中译本。因此,关于早期论述建筑艺术特征方面的文章资料,我们能够选用的也不多。 在这里,我们主要侧重于介绍现代和当代的有关文论。国外的,我们主要介绍了世界现代建筑“四大元老” 中莱特的“有机建筑论”,和格罗比斯的“新建筑论”; 继他们而后的第二、第三代现代建筑家,如贝聿铭、菲利普·约翰逊等人的论述,也有所摘编。在中国,刘敦祯主编的《中国古代建筑史》,梁思成的《建筑和建筑的艺术》两部著作,影响较大,故将其有关建筑特征部分,作了重要推荐。 编选说明 绘画和雕塑是两种古老的艺术。西方已经发现的原始时代的绘画、雕刻遗迹,可以远溯至三万年前。中国古代绘画、雕塑的独立发展,也已经有二千儿百年的历史。当然,形成绘画、雕塑的理论,要比实际艺术创作晚得多,至于出自画家、雕塑家之手的专门理论著作,则更是后来的事。工匠艺术家们创造了灿烂的古代绘画、雕塑艺术,然而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和缺少文化等原因,未能给我们留下专门的理论著作。因此,古人最初关于绘画、雕塑的论述,我们只能从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诗文家的著作中去寻找。 中国古代论画,最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的著作,大多只有片言只语,未曾有系统的理论,但都讲到了绘画的存形特长,指出象形是绘画的可见的外在特征。 及至东晋画家顾恺之建立“传神”论,提出“以形写神”和“迁想妙得”,认为传神难于形似,于是改变了历来论画以形似为难的传统看法。这就为深入认识绘画的特点提供了新的基础。南齐画家谢赫在 “传神” 论的基础上又提出绘画 “六法”,这虽然是为评论绘画而提出的原则,却也说明了绘画创作的特点,那就是通过象形、用笔、赋彩和经营位置来创造气韵生动的形象。 从宋代开始随着抒情性绘画的发展而形成的“写意”论,主张绘画应当抒写作者的情意。以苏轼为代表的宋代画家、诗文家,强调诗画一律,为诗画写意提供理论根据; 反对以形似论画,冲破“形似”论的束缚,推动绘画向着自由地抒写作者情思的道路发展。“写意”论重意轻形,但又不完全否定形似,而是要求形似服从于写意。 究竟怎样正确认识绘画的形似问题呢?明代画家王绂提出“不似之似”,对这一问题作了辩证的解答。它比之机械地讲形似或者不求形似的说法,更符合绘画的特点。后代许多著名画家,如清初画家石涛、现代画家齐白石、黄宾虹都接受了这种理论。 关于绘画创作过程的特点的论述,最初见于唐代诗文家和画论家的著述。诗人白居易对张璪作画的记述,说明画家善于把主观体验和客观自然相结合,在心中构想形象,所以“得于心,应于手,孤姿绝状,触毫而出,气交冲漠,与神为徒”。画论家张彦远论述了骨气形似与立意和用笔的关系,指出了立意和用笔对于创造绘画形象的重要性。北宋苏轼提出“胸有成竹”说,认为绘画形象不应当在画面上枝枝节节地拼凑,而应该“先得成竹于胸中”,构思成熟完整的形象,达到宛然如见的清晰具体,迅即把“所见”形象画出来。后代画家大多把它作为绘画创作的一个原则。清代画家郑板桥又提出 “胸无成竹”说,作为“胸有成竹”说的补充。郑板桥还以 “胸中之竹”、“眼中之竹”和“手中之竹”三者的不同,说明了绘画创作过程的特点。 西方古希腊著名思想家、哲学家们依据“模仿”论来解释绘画、雕刻,认为绘画、雕刻是对可见事物的模仿; 绘画用颜色来描绘,雕刻用人体姿态和面容来模仿。然而,自古希腊诗人西摩尼德斯把画称作无声诗,把诗称作有声画时,诗画一致的观点就被长期沿袭了,并且影响到艺术实践,使诗人和画家不顾本门艺术的特点去仿效另一类艺术。 文艺复兴盛期的意大利画家达·芬奇通过绘画与诗比较、绘画与雕塑比较和绘画与音乐比较,第一次系统地分析了它们的异同,指出了绘画和雕塑的特点。达·芬奇发展了古希腊的“模仿”论,从视觉和听觉的不同来论证绘画和诗在表现手段、结构方式以及领域等方面的特点。 达·芬奇关于诗画相异的论点,在十八世纪德国艺术批评家莱辛的《拉奥孔》一书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挥。莱辛认为尽管诗(指文学)和画(指造型艺术)在效果上有类似之处,然而在模仿对象、模仿方式等许多方面有所不同。同时期的德国艺术批评家赫尔德在《批评之林》中对莱辛的《拉奥孔》作了补充。他认为绘画通过形象和色彩来表情,绘画的对象是一些借形象和色彩可以表达的事物。 半个世纪以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重要著作《美学》中全面地论述了绘画和雕塑的特点。他指出,绘画手段的感性材料是伸延开来的平面和由着色特别具体化的形状。绘画的题材主要是可以通过外形表现的事物。绘画以心灵作为它所表现的内容,但不是从外在形象直接表现内心世界,而是通过动作去展现出这内心世界的本来面貌。黑格尔认为,绘画不能象诗或音乐那样把一种情境、事件或动作表现为先后程序的变化,而只能抓住某一顷刻,使过去和未来都凝聚在这一点上。但黑格尔认为,绘画比其他造型艺术更有必要走到戏剧的生动性,使组合的人物都在一种具体情境中显出他们的活动。黑格尔认为绘画只能表现面容和姿势,如果要专门抒情,就会误用它所特有的媒介手段,无异于把绘画推回到抽象,要求绘画去做诗的特殊领域的事。关于雕刻,黑格尔认为雕刻与建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有独立的雕刻,也有服务于建筑的雕刻。雕刻的主要特点是用人体形象表现精神。 十九世纪法国雕塑家罗丹的 《罗丹艺术论》 ,是西方重要的雕塑理论著作之一。罗丹认为绘画、雕塑不能只满足于形似和细节表现,而要表现出内在的情感。雕塑之所以使人感到具有真实的生命,是由于塑造的科学。雕塑家的任务就是要表现物体的深度,绘画、雕塑的力量就在于深度感。雕塑中的生命的幻象是由于好的塑造和运动得到的。所谓运动,是从这一个姿态到另一个姿态的转变。画家、雕塑家要使人物有动作,就要表达这一姿态转入到另一姿态的过程,使人可以从中辨认出过去和未来。罗丹认为绘画、雕塑可以表现戏剧性。文学的表现方法与造型艺术的表现方法之间有着种种差异。作为造型艺术的雕塑只能表现一定行为的一定阶段。罗丹认为艺术确能启发思想与想象,而不必求助于文学。艺术的任务就在于唤起观众的想象力,用形象给感情提供一种依据,借此可以自由想象。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的西方绘画和雕刻达到了新的繁荣,持有不同艺术主张的许多画家,从不同方面来强调绘画的某些特点。法国古典主义画家安格尔指出,绘画的情感表达和艺术表现力与造型不可分割; 法国浪漫主义画家德拉克洛瓦强调绘画应该表达艺术家的幻想和个人的印象; 法国现实主义画家库尔贝认为绘画实质上只是一种具体的艺术,只能表现可见的和存在的事物; 绘画应该象画家所见到的那样如实地再现生活。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出现了以法国为中心的印象派艺术。从印象派画家的艺术主张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艺术特点的不同理解。印象派画家毕沙罗说: “绘画只表现感觉。”后期印象派画家们认为绘画最主要的是表现体积、表现色彩、表现画家的精神。 西方二十世纪的现代艺术,呈现出异常复杂的现象,种种不同流派的竞争成为时代的特征。从他们的各种艺术主张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绘画、雕塑的特点的认识,往往是反传统的,互相对立的。野兽派主将马蒂斯认为绘画最主要的是表现,但不否定画物体的外形。立体派创始人毕加索认为绘画主要描绘形式,用几何形的配置和组合来构成所想象的立体形,等等。其中虽有某些方面可能对我们认识绘画、雕塑的特点有所启发,然而更多的却是对于绘画、雕塑的特点的否定。既然现代西方世界存在着种种不同和对立的看法,现在提供一些供研究的资料,也不是没有意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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