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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掌编修中书条例。熙宁二年(1069)以王安石变法置,八年罢。
官署名。宋代置。临时机构,掌编已发并生效之条例。《宋史·职官志》: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置。八年 (公元1075年) 罢。”
官署总名,即熙宁间编修中书条例司、编修司农寺条例司总名(《宋史·职官志》1《编修条例司》、《宋会要·职官》5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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