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缓予起诉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缓予起诉制又称“起诉犹豫”。附条件的不起诉。对于一定情形之被告,在一定期间内暂不起诉,如果没有发生特定之事由。便不再起诉的制度。各国刑法典大多无明文规定,但实际上很多国家在适用这一制度。缓予起诉一般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很小,或者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甘愿赔偿损失,且系初犯或偶犯的场合,以及罪犯具有可饶恕情节的场合。与缓予宣告和缓予执行不同,缓予起诉是由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做出的。中国刑法中没有缓予起诉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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