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配物资tǒng pèi wù zīед но распределённые матери льные ресýрсы统配物资即“一类物资”。 统配物资亦称“一类物资”。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计划平衡和分配的物资,简称统配物资。一般都是发展国民经济重要的、大多部门又都需要的物资。象主要原材料、燃料以及机械产品等(如煤炭、石油、钢材、木料、水泥、汽车等等)。目前,随改革深化,统配物资的概念,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统配物资指国家统一平衡分配的物资,这类物资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产量大、用途广泛,如: 钢材、木材、煤炭、重油、硫酸、金属切削机床、载重汽车、拖拉机等。这类物资一般由国家计委统一平衡和分配。 统配物资 统配物资tongpei wuzimaterials distributed by state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并在全国范围统一平衡分配的生产资料。它是国家在实行集中管理的物资计划分配体制期间按管理权限进行划分的物资类型之一,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军队后勤以往常用的一个专业术语。全称国家统一分配物资,亦称一类物资。词名起用于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的1953年。 统配物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和紧缺的通用物资。一般包括工业用的主要原料、材料、燃料和机电产品,如钢材、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其制品、木材、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焦炭、重油、橡胶、烧碱、汽车、电线电缆和发电机组等。统配物资的种类只是相对的稳定,它随着各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物资供需平衡状况以及国家调整经济的要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统配物资并非全部资源均由国家统一分配,每种统配物资占该种物资资源总量的比重也是根据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和建设所需的统配物资由国家予以重点保障。在军内物资管理上,将统配物资按管理分工划成两部分:一是通用统配物资(见通用物资),由物资勤务部门归口向国家申请并负责分配、供应;二是专用统配物资,由规定的有关业务部门归口向国家申请并负责分配、供应。 ☚ 通用物资 库存物资 ☛ 统配物资centralized distribution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