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按政策规定劳动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到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就业的人员。按现行政策,属统配人员的有:大、中专毕业生,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复员、转、退伍军人等人员。他们是全民所有制职工队伍的重要补充来源。
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统配人员的安置办法将逐渐为择优录用所代替。
统配人员
由国家统一分配到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中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学、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等。他们是社会劳动力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港口企业职工队伍重要补充来源。这种制度作为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是在大陆解放后逐步形成的。这种制度使企业没有劳动人事自主权,同时,也使就业门路越走越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了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劳动就业方针,随着统包统配劳动制度的解休,统配人员也按三结合就业方针就业,数量也在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