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统一诉讼程序规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统一诉讼程序规范规定在国际条约中的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法律规范。通过国际条约制定统一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旨在使得因各国诉讼程序规范的差异而产生的复杂问题尽量减少,从而便于法院的审理活动。从19世纪起,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美洲国家间组织、欧洲共和体组织、联合国有关机构先后制定了近40个这类性质的多边条约,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目前的统一程序规范只涉及法院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的一般原则、诉讼当事人偿付诉讼费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执行等问题,而不包括缔约国专属管辖权问题及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程序问题。同时,有关统一诉讼程序以多边条约参加国少、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附加许多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条件,这就限制了统一诉讼程序规范的作用。就中国而言,统一诉讼程序规范表现在专门的有关诉讼程序的多边公约中(如1991年3月2日批准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也反映在双边司法互助协助中。另外,中国参加或缔结的综合性多边公约中也包含有统一诉讼程序规范 (如1969《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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