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统一招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统一招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采取的一种高等学校招生方式。1938年,教育部决定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在武昌、长沙、吉安、广州、桂林、贵阳、昆明、重庆、成都、南郑、福州等地设置十一个招生区。考试科目、命题标准、取录标准,均由教育部规定,并颁发各考区。各地招生委员会聘定阅卷委员若干人,分科阅卷,成绩送部,由教育部决定各考区取录学生人数。这是统一招生的开始,1939年继续统一招生,实行教育部统一命题,此后逐渐由教育部统一标准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1940年后因抗战局势的变化,国内交通日益困难,统一招生结束。从1938年至1940年,教育部共举行了三次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参加统一招生的院校分别为21所、38所、38所,仅局限在公立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分笔试和口试。笔试科目分为三组进行,其中公民、国文、英文(考同济大学和中山大学医学院者为德文)、本国史地四门为必考科目。其次根据报考院系不同,分别选择三门考试科目。通过统一招生使国民政府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控制,但也有利于整齐文化程度,提高高校的招生质量,促进中学按部颁课程标准组织教学,督促中学教学目标的实现。同时,统一招生,也有利于国家高等学校结构宏观调整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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