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转移部门间以实物和资金方式实现的单方面转让。包括社会保险付款、社会补助、侨汇、无偿捐赠、赔偿等。中国1995、1996、1999年经常转移总额分别为2904.2、6652.37、8333.35亿元。 经常转移Current Transfer亦称“无偿转移”,或称“单项转移”。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间无等值交换物的实际资源或金融项目所有权的变更。既包括官方的援助、捐赠和战争赔款、对国际组织的认缴款等,也包括私人的侨汇、赠与等。在贷方反映外国对本国的经常转移,在借方反映本国对外国的经常转移。 经常转移在国民账户体系中,机构单位之间除资本转移之外的其他以实物或资金方式实现的所有转移。参见“资本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