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科举考试中制举科目之一。唐建中元年(780)曾设“经学优深科”。五代后周显德四年(957)十月,诏开制科,凡三,其一曰“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具体办法为:不限前资,现任职官,黄衣草泽,并许应诏。其逐处州府依每岁贡举人试例,差官别试,解送尚书吏部。仍量试策论三道,共三千字以上,当日内完成。取文理俱优、人物爽秀者,方得解送。取来年十月集上都。其登朝官,亦许上表自举。宋太祖时亦沿置。规定,凡官民人等,不限前资,悉许应诏,对策三千言,词理俱优者中选。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儒学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均许应诏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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