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纳粹主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纳粹主义 纳粹主义又称民族社会主义,旧译国家社会主义。纳粹是德语“民族的(国家的)”和“社会主义的”两字缩写的音译。纳粹主义即德国法西斯政党纳粹党(德国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反动主张。由希特勒在1920年制定德意志工人党纲领时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利用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民族自尊心受到损害、人民群众生活极其困难的条件,以“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为幌子,大力宣扬反动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沙文主义、复仇主义,鼓吹日耳曼民族至上,消灭劣等民族、夺取“生存空间”。 ☚ 绥靖主义 联邦 ☛ 纳粹主义希特勒倡导的德国国家社会主义的简称即Nazi,法西斯主义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它在希特勒《我的奋斗》(1925)一书中得到集中的发挥。纳粹主义的理论来源主要是H·特莱希克的“国家至上”论,F·尼采的种族主义、权力意志和超人论,J·戈平恼和H·张伯伦的种族主义,K·霍斯霍弗的地理(缘)政治论等。纳粹主义法学家有J·宾德、K·拉伦茨、K·斯密特等人。纳粹主义的血腥统治给德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遭到世界人民的同声谴责。 纳粹主义“纳粹”,是德文national(国家的) 和sozialistisch(社会主义的)的缩写NAZI的音译,意为“国家社会主义”(一译“民族社会主义”)。希特勒纳粹党实行专制独裁和恐怖统治的法西斯纲领。参见“法西斯主义”。 纳粹主义民族社会主义的德语缩写Nazi的音译。希特勒的民族社会主义,纳粹党的指导思想。宣扬大日耳曼主义和反犹太运动,煽动复仇主义。 纳粹主义纳粹是德语的音译,即国家社会主义。是德国法西斯纳粹党(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反动主张。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希特勒采取投机、欺骗手段窃取了最高统治权。他上台前自我标榜是“社会主义”,然而上台后实行的却是极端野蛮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政策。他建立法西斯军事专政。扩充军备,对外大肆侵略,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德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纳粹主义 纳粹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纳粹”,是德文National-sozialist缩写字Nazi的音译。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希特勒的纳粹党——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反动主张,也就是德国法西斯主义。它煽动复仇主义,宣扬大日耳曼主义和反犹太运动。 ☚ 阿拉伯社会主义 现代托洛茨基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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