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地点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地点。纳税地点依税种不同而异。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纳税人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来确定。一切纳税人,不论其经济性质和核算形式如何,也不论其土地分布如何,除另有规定外,纳税地点不得任意变动。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地点。主要适用于涉及两地申报纳税的税种。如屠宰税,为鼓励产猪地区养猪,规定在收购生猪的地区纳税。营业税,对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设在同一县(市) 的,规定分别在其所在地按各自的营业收入额纳税; 集体和个体建筑安装企业,在承包工程的所在地纳税; 代收、代缴或代扣税款的,在代收代缴代扣单位所在地纳税,等等。 ☚ 纳税环节 一次课征制 ☛ 0000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