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955年第八区人民检察院成立,1956年1月,更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在红桥区勤俭道子牙河桥北东侧。院内设民事行政检察科、办公室、政工科、信访科、侦查监督科、审判监督科、监所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后信访科更名为控告申诉检察科,1995年全院在编干警134人,主要职能:负责审理公安分局及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人犯案件,对区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活动实行监督,负责审理公安分局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起诉、免于起诉案件,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另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法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干警的政治思想、人事、群众信访等工作。1979年至1995年共受理公安分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捕人犯5376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69件6225人。1991年荣立天津市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一次。1994年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令嘉奖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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