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行考管处分对具有再犯危险性的累犯,在其刑满出狱后进入自由社会生活以前的危险时期中的一种辅导、考核与管理的保安处分措施。西方国家刑法中保安处分的一种。这种保安处分措施虽不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但是却限制其人身自由,目的在于防止行为人在被释放后的危险期内,轻易地再次实施犯罪。素行考管处分的执行机关各国规定不完全一致,有的国家委由警察负责,有的国家设有专门的监督处与监督辅导员,负责监督与考察。受素行考管处分宣判的人一般要遵守下列事项:(1) 非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或其他特定区域。(2) 不得逗留于足以提供犯罪机会或诱发犯罪的特定地区。(3)对于足以提供犯罪机会或诱发犯罪的特定人或特定团体的人,不得与之交往或发生教导或同住关系。(4) 不得从事依其情状可滥用为犯罪的活动。(5) 不得持有、携带或保管足以提供再犯罪机会或诱发犯罪的特定物。(6) 在一定时期内向执行机关报到。(7) 变更住所或工作处所应向执行机关报告。(8) 遇有失业时,应向有关机构登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