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工程法学又称“法制(治)系统工程”、“法制(治)系统科学”。研究运用以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方法和最新科技成果,对法和法律现象作系统的、整体的、多层次的分析,以实现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现代化的一门新兴学科。在国外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由科学家钱学森于1979年首倡,并于1985年在北京召开全国首次法制系统科学讨论会。从系统的观点看,法制(治)是个大系统。横向系统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系统;纵向系统包括宪法、基本法律、单行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实现法制(治)系统的最佳效果,就必须达到法的内部和谐和外部适应。其最优控制的目标,是要达到使社会保持良好秩序。为实现法的最优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就必须运用信息手段和电子计算机技术,把千头万绪的法律信息以及法律规范和研究成果等输入计算机,建立法制信息库,供有关部门和研究人员检索和应用,以提高办案和研究效率。它需要各方面的专家通力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