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亦称“可保利益”。 指申请保险的人向保险公司要求保险的项目所具有的利益。这是办理保险的一条原则。 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项目:(1)具体财产,例如,房屋、轮船、货物等;(2)同财产相关连的利益,例如,房屋的资金,轮船的运费,货物的预期利润等;(3)因发生事故而丧失的权利,如货物抵押贷款,因抵押品烧毁而丧失了债权;(4)被保险人在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如驾驶汽车撞伤行人而由法院判定的经济赔偿;(5)被保险人本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伤残。从以上可以看出,被保险人能够投保的,只是他对保险项目所具有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