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康复医疗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病因不明的精神病,好发于两性的青壮年时期。现代治疗可使多数病例症状得到解除,但部分患者易发展成慢性病态,不能工作和独立生活,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缺陷和无能状态,给家庭、社会和国家造成医疗管理上和经济上的沉重负担。
精神分裂症的病程和预后往往相差悬殊。有的在急性发病后症状消除不再复发,有的则在若干年之后即形成了社会性残疾与个性缺损,恢复不了原有的工作水平。据研究,影响精神分裂症后果的主要因素有素质问题、药物治疗以及社会环境这三方面的问题。因此,重视精神分裂症的康复,对患者的良好预后起着积极作用。
精神分裂症的康复目标是防止慢性患者产生个性缺陷与社会功能下降;并使已经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障碍,残者能够充分地利用其剩余能力,在其各自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出来;同时,在于培训患者,使之产生有代偿性的适应技能,从而使他们的生活和工作能得到适当的重新安置。
精神分裂症患者表现的残疾,其原因首先是由于疾病症状的直接影响,例如情感淡漠,思维联想障碍,内向性思维和行为上的长期孤独离群就容易使患者产生内生性残疾。此外,长时期把患者放置于与世隔绝的病院生活之中,经年累月地过着无事可做、无责任可负、缺乏社会接触的生活,更会促发产生另一种续发性残疾。以上两者往往会导致加重病后的残疾程度,由此可见,对慢性精神分裂症实施康复医疗,以防止或减轻精神残疾是非常必要的。
对患者进行康复医疗,是具备有可以逐步走向康复的心理基础。因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同程度上保留了部分正常的精神功能,可以接触社会。其次,只要使患者不断地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经过训练就能够劳动或获得一些技能。此外,精神分裂症患者在集体活动中,精神面貌受到有益的影响。因此,对患者提供保护性的康复医疗环境,提出工作上或生活活动方面的一些具体的要求,会对患者的康复更为有利。
康复的目标和原则 精神分裂症康复医疗总的目标是防止疾病发展所带来的个性缺欠、社会功能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培育患者重新建立工作能力,走向正常生活。
防止疾病产生的精神缺损是临床问题,即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提高临床医疗水平,让患者恢复的彻底一些。精神分裂症临床缓解得越彻底,康复水平也会提得越高。由此可见,康复医学是与临床医学紧密相连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后者常常为前者奠定了基础。为了提高出院前后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就要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尤应注意出院后在家庭中开展药物的维持疗法,借以防止病情加剧。
防止患者的社会功能缺陷是精神分裂症康复医疗中的另一大目标。近年来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长期住院是使精神分裂症产生社会功能下降甚至缺陷的一个根源。因此,许多国家都缩短了本病患者住院的时间,使之早日回到家庭或社会群体中去。这样,即使一些患者仍然存在一些轻微的症状,但是能够不失常态地从事家务劳动或恢复一些轻工作,远远比呆板单调的住院疗养生活更容易走向康复。
精神分裂症的康复原则上应该是循序渐进,我们要把前一项康复措施的成功做为后一项康复程序的基础,每提高一个康复的等级都要适当地给患者加重一点负担。对病情相当稳定时的工作安排,更要讲求实效,采取逐步过渡和循序渐进的方针。对工作时间和工作的复杂性也同样是一步步地增加。直到明确了解患者可以负担起这样的工作时,才能增加工作量或变更工作的复杂程度。
康复的实施方法 精神分裂症的康复过程应该寓于院内外医疗的各个环节之中。例如住院医疗时,应注意施行分级护理,随着病情的逐渐恢复,一步步地减少护理人员的人数并减少护理量。在这同时增加患者生活的独立性,为出院后的康复做好准备。对于暂时达不到出院目标的慢性患者也应组织他们自理生活,参加工疗。
对于出院患者应重视环境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在过低或过高的环境刺激中对康复都不利。没有社会交往的低刺激性生活环境会加重患者社会性退缩的倾向,变得愈益孤独和脱离现实。相反,如果患者生活在刺激性过强的环境中,如家庭中面对面情绪冲突严重者就会导致病情加重或复发,无从走向康复。对于这类患者要安置在日间活动站中接受康复医疗,逐渐过渡。
心理治疗在康复医疗中是同样重要的。康复医疗中的心理治疗的重点是在康复过程中使病人建立信心。缺乏信心会使患者灰心丧志,情绪低落,经受不住疗养生活中病情反复的挫折。任何一种慢性致残的病症都会给患者带来痛苦,容易使患者丧失自尊心和自信心。因 此,进行康复医疗一定也要从改变周围人员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态度做起,如家属、亲戚、医务人员甚至单位领导等。应使他们给予患者一种家庭与社会支持。这种支持可以鼓励患者逐渐独立生活、战胜失望与绝望。
康复医疗措施的最终目标是使患者的工作得到重新安置,使其尽可能地在工作岗位上或家务劳动中发挥作用。的支持,先从事一个阶段的保护性工作,即工作指标较低而且要求不太严格的量力而行的工作,这样的安置是稳妥的。万一安置失败而病情反复时,可以重新改变康复方案; 如果安置得当,就可以逐步加重劳动强度和复杂性,直至恢复原有的工作任务为止。
工疗在精神分裂症康复医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工疗是精神分裂症院内外康复措施中的一项重要方法。工疗就是有针对性地为患者安排合理的工作或轻微劳动,以期达到医疗的目的。据研究,工疗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收到以下的几种治疗效果。
(1) 妥善安排的工疗可以转移患者的病态思维,后者往往是反常行为的根源。
(2) 通过工疗可以逐步把患者的精力引导向正常的生活途径,改变病态行为的驱使力。
(3) 在集体活动的工疗中,对于智力正常者可强化社会习惯行为; 对智力下降者可以保存他们的操作能力,这对防止智力与个性缺损有很大的好处。
(4) 每日参加工疗,可以保留个体的劳动习惯。集体工疗,可以在共同活动中分享劳动成果,欢乐在一起。这些对于维护常态的个人与集体生活方式都很起作用。
(5) 通过工疗可以逐渐使患者建立信心,这对战胜疾病,走向康复可以起到调动积极因素的作用。
随着康复医疗过程的发展,工疗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以及工疗类别也可以增加或调整改变。一般来说,绘画、雕塑等手工艺操作适于短时住院患者。对慢性患者来讲,近年来许多国家提倡工业工疗,在精神病院中设置工疗工场,有组织地进行集体生产劳动。事实说明,工业工疗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续发性残疾,增加社会交往,发挥患者潜在力量。
工疗是一项重要的切实可行的康复措施。在施行中,除了要注意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数量和工疗复杂性之外,对不同职业和文化水平患者的工疗安排,也应侧重考虑到他们未来的职业问题,来酌情安排。
康复过程中对患者的观察(即康复评价问题) 在实施精神分裂症的康复医疗过程中必须定期而系统地了解病情进步的情况,以便分析前一阶段康复的成效并决定下一步骤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当前病情的了解应着重于弄清存在精神症状的严重程度,有无临床上的缺损以及适应能力和社会功能恢复程度。对于患者现存状况则应掌握其智能恢复的水平及其发展前景。对于患者的生活境遇则要注意了解有利与不利的因素以及周围人员对其态度如何。抓住了这三个要点,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康复工作并进行咨询。
观察的步骤应有连续性和系统性,观察方法应灵活多样。对住院病人可在康复病房(即生活自理的病室)中考察和了解。对出院的患者可在日间站中观察,工作人员可借此机会与患者家属加强联系,便于了解全面情况,做出前瞻性估计。对于面临恢复工作和即将被录用者,最好在精神病医院或日间站中设置模拟的工场进行考察,借此预测患者在就业后可能产生的问题并掌握其适应能力如何。
对于康复成功的患者仍应定期进行访视,指导患者预防复发。访视可由原住院医疗部门或日间站等部门进行,也可以转诊到基层医院的精神科或内科进行。由此可见,精神分裂症的康复医疗要求建立基层(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必要设施或防治网,动员社会力量来开展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