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价格制
亦称“保护价格制”。 就是国家规定粮食的最低保护价格,作为保证农业生产者最低收益的标准;当市场粮价低于保证价格时,政府就按保证价格对生产者给予补贴。保证价格制始于美国,以后澳大利亚、欧洲共同体各国、拉丁美洲许多国家、大多数非洲国家以及东盟五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南斯拉夫等国家都先后实行。我国自1985年起对完成合同定购计划任务后的余粮,当市场价格过低时,为了保护农民利益,粮食商业企业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这也是一种粮食保证价格制。实行保证价格制,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业收入,稳定粮食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