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价格支持
对粮食生产从粮价本身给予的支持。是世界许多国家为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政策。主要形式有: (1) 保证价格 (或称保护价格、支持价格)。政府规定主要粮食的基本保证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保证价格时,生产者可以自由出售。当市场价格低于保证价格时,或由政府直接补贴其差额,称“亏额支付”,或由政府按保证价格收购,称“干预性”收购。欧洲经济共同体除规定最低保证价格外,还规定最高限价。如果市场粮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政府便抛售粮食,平抑粮价。(2) 双重价格 (购销价格倒挂)。政府高价收购粮食,低价出售给消费者,亏损由国家财政负担。例如日本、朝鲜、印度、埃及、伊拉克、巴西等国。(3) 超购加价。对超过计划交售的粮食,政府给予加价奖励,如苏联、罗马尼亚等国。(4) 固定价格。政府规定一定时期内的粮食收购价格,但不直接收购。所有购买粮食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固定价格支付,以保护农民的利益。有的国家同时对以粮食为原料的消费品零售价格规定最高限价,并对经营、加工单位补贴。粮食价格支持政策最早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加拿大首先实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对这些国家的粮食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