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类推核准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类推核准程序 类推核准程序我国人民法院报送、审查核准适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的诉讼程序。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对此作出规定。该程序是根据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9条关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规定而产生的一个特殊刑事诉讼程序。司法实践中曾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程序的任务是全面审查报请核准适用法律类推的判决,包括审核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类推是否适当,从刑事诉讼程序上保证类推制度的正确适用。适用类推的核准程序的案件,通常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和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适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的一切刑事案件,不受当事人是否上诉或者申诉,或人民检察院是否提出抗诉的限制。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适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的判决,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发生法律效力。否则,不能交付执行。适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的第一审案件,在送达判决书后,上诉权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书面报告连同案件全部材料,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者抗诉案件,裁定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适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的判决的,或者改判适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的,在送达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第二审人民法院也须将案卷材料和书写的报告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行一案一报制度。任何人民法院不得比照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过的相同的或相似的案件定罪判刑,而必须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审核,通常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结果再报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审批。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废除了关于适用法律类推制度。刑事诉讼不再对刑事案件采用法律类推定罪判刑,而根据刑法确立的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的原则,依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处理刑事案件。 ☚ 送达 举报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