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庄太监
明代由皇帝派到皇庄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太监。其职掌为监督皇庄内佃户与壮丁的生产活动、催收地租、摊派劳役等事。所谓皇庄,是明代皇帝为增加宫廷收入,满足自己奢侈生活需要而设立的庄田,属于皇帝的私人财产。始设于天顺八年(1464年),主要分布在近畿直隶八府。(《明史·食货志一》)皇庄之设,造成京畿内外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流离失所。管庄太监是由皇帝派往皇庄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他们负责雇佣佃农耕种,征收皇庄子粒(或折成子粒银),每年输之宫闱,作为皇宫的一部分收入。管庄太监是皇庄的实际统治者和二地主,他们兼并土地,攫获民财,势如虎狼,给农民和佃户带来极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