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与完善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20世纪中叶以来,北京农村生产关系进行过三次重大变革。第一次是实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第二次是实行农业合作化,对小农经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群众联合起来,建立了共同占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第三次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改革、开放,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了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集体经济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经过这三次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