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静海县
静海县位于天津市西南部,东经116°42′06″~117°15′15″,北纬38°34′59″~39°04′15″。东西宽47.25千米,南北长54.4千米,面积1 414.9平方千米。地形南高北低,西仰东下,平中略有缓坡,地面纵坡约万分之一。南与大港区为邻,东北隔独流减河与西青区相望,其余各向为河北省诸市、县环绕: 西北与霸州市相连,西与文安县接壤,西南与大城县毗邻,南与青县、黄骅市交界。
1995年,全县辖18个乡、10个镇,下属384个行政村。有142 840户、490 012人,其中农业人口424 433人,占总人口的86.62%。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346人。有11个少数民族,共2 835人,其中回族居多。
静海县历史悠久,东周时期即有先民。西汉初年,置东平舒县。宋大观年间 (1107—1110年),置靖海县。明洪武初年,改“靖”为“静”,称静海县。1948年12月20日,静海县城解放,建立人民政权,隶属河北省天津地区。1973年8月,改属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