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与完善
新中国成立前夕和成立以来,辽宁省农村生产关系大体经过四次较大的变革。第一次是实行土地变革,废除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农民当家作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二次是实行农业合作化,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第三次是实行人民公社化,建立起“政社合一”和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致使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第四次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废除了人民公社,建立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