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产品流通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东在进行农业生产体制改革中,同步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广东流通领域最具有意义的改革,就是对旧流通体制的“三突破”:突破单一的流通渠道,允许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突破独家经营的格局,允许经济各行业,农业各部门以及乡镇都可以搞流通;突破封闭固定的流通模式,允许搞异地批发经营、转手销售、长途贩运。僵化的旧体制和旧模式被打破了,国营、集体、联合体和个体一起上,商、工、农、贸共同发展,“四轮齐转,全面驱动”,逐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并存的开放式的流通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