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卫生与合作医疗
民国时期,上海郊县从城镇到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很差,普遍缺医少药,各种传染病,寄生虫病流行,尤其是广大水网地带血吸虫病流行,危害严重,许多农户受害而致家破人亡,有的甚至人亡户绝。
新中国成立后,坚持执行“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城乡兼顾,中西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等医疗卫生工作方针。50年代改造和新建医疗机构,合理布局,到60年代基本形成县医院、乡镇(社)卫生院和村(大队)卫生室三级医疗网;同时,建立农村卫生防病网络,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多发性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得到控制,霍乱、天花等病先后消灭,农村卫生面貌大为改观。“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干扰。70年代后期以来,坚持改革开放方针,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县(区)、乡(镇)、村(队) 三级医疗保健网和卫生防疫网巩固完善,先后消灭白喉、血吸虫病,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持续下降,1996年比1958年下降了91.80%。农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达98.7%,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自来水化。合作医疗制度复盖率达96%。医疗机构2 106家,病床29 890张,医技人员40 143名,平均每千人有4.5张病床,6名医技人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大有提高,平均期望寿命由1951年的男性42岁,女性45.5岁,提高到1996年的72.36岁,其中女性达78.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