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是整个国民经济价格体系的基础,也是市场零售物价的基础。其价格水平和波动直接影响着社会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云南省农产品价格按照价格管理形式划分,有政府定价(国家定价)、政府指导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政府定价的主要形式有收购牌价、统购价、超购价,由收购牌价和超购价共同构成的比例价,以及政府制定的调拨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形式有浮动价、基准价加上适当的浮动幅度和某些限价。市场调节价的主要形式有议价和集市贸易价。 ☚ (三)奖售物资政策 一、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1950—1978年的29年间,安徽农产品收购实行计划价格。1978年,国家定价的品种有304种,占全省农民出售农产品总额的比重达92%。这一期间,国家对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虽经多次调整,但提价幅度小,间断时间长,农产品收购价格偏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1978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累计提高107.1%。
注:比价剪刀差指数=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100 ☚ (二)扶持政策 一、以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为主的机制初步形成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经济收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的积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省非常重视农产品价格工作,从农产品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的制定,到重要农产品价格的调整,都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的,逐步形成了一系列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符合自身特点的农产品价格体系。 ☚ (二)麻类收购 一、农产品价格管理 ☛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农产品价格/二、计划经济时期的农产品价格/(一)收购价格/(二)销售价格/三、改革时期的农产品价格/(一)价格体制改革/(二)价格体系改革 ☚ 四、果品流通体制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农产品价格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是影响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福建与全国一样,农产品价格处于高度稳定的低水平状态,农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扭曲,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种状况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扭转,逐步走上合理的轨道。 ☚ (二)桂圆和荔枝 一、农产品价格改革 ☛ 一、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的演变 ☚ (三)国家对供销社的扶持是扶持农业生产的一种形式 一、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的演变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新中国成立以来, 湖南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物价方针政策, 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 对各种农产品差价、工农产品比价进行了必要的调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对农产品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对促进全省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 改善农民生活起了重要作用。 ☚ (三)运输能力 一、农产品价格变化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产品的价格贯彻“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原则,价格基本稳定。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农产品收购价格也逐步上升,1950—1978年的28年间,广西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上升155%,平均每年递增3.4%。28年间,由于国家严格控制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但由于农产品价格偏低,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产品生产的发展远远赶不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从1979年开始,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加上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85年以后,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和重要工业原料以外,放开了绝大多数的农产品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幅度更大。1985—1992年的8年间,广西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上升81.8%,平均每年递增7.8%,比前28年高一倍多。农产品收购价格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基本稳定,个别调整”(1950—1958年)、“以微调为主,逐步提高” (1959—1978年) 和“以调为主,调放结合”(1979—1984年),以及“以放为主,放调结合”(1985—1992年)的几个阶段的变化后,农产品收购价格偏低的状况基本上得到了改善,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内部比价也越来越趋向合理。以1950年为100%(下同),1992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650.3%,平均每年递增4.6%。其中:粮食类总指数为703.4%,平均每年递增4.8%;经济作物类总指数为471.8%,平均每年递增3.8%;畜禽产品类总指数为649.5%,平均每年递增4.6%;水产品类总指数为925.2%,平均每年递增5.4%; 土特产类总指数为1479.1%,平均每年递增6.6%; 干鲜果类总指数为599.7%,平均每年递增4.4%。 ☚ (二)农村商业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一、农产品价格调整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新中国成立以来,吉林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物价的方针政策,有效地扭转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生产凋敝,人民生活极端贫困的局面。40多年来,在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对不合理的价格,各种农产品差价,工农业产品比价,进行了必要的调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对价格体系与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对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安定人民生活起到了很大作用。 ☚ 五、改革开放时期 一、农产品价格政策 ☛ 一、农产品价格变化/(一)计划价格为主时期/(一)计划价格为主时期/(二)多种价格形式并存时期/(二)多种价格形式并存时期/二、工农业商品交换综合比价/三、工农业商品交换单项比价/四、农副产品之间的交换比价/(一)八种农副产品与小麦的比价/(二)八种农副产品与玉米的比价/(三) 八种农副产品与粳稻的比价/五、农副产品价格补贴 ☚ (二)购销政策 一、农产品价格变化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1950—1956年,新疆农产品实行自由购销,收购价变动频率较高,但变速、变幅小。1957年起,全疆推行粮食统购统销,收购价一般都长期不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注意利用经济杠杆,农产品购销价格变动频率高,变速、变幅大。如陆地棉标准级每50公斤收购价,1960—1978年的19年只调过2次,由93.55元,提高到115元,年均调整为1.09%,调幅为1.13元;而1979—1995年调整了15次,1995年达到600元,年均调速为10.21%,调幅为28.53元。又如,畜产品的一等菜牛,收购价1960—1978年间只调整了1次,每公斤由0.51元降为0.50元。而1979—1984年调整了2次。1985年由统购价改为指导价,1993年起畜产品经营放开,购销价格随行就市,1995年中等菜牛估净肉收购价为每公斤8.67元。1979年以来的农产品价格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地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明显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 (八)蔬菜与番茄酱购销 一、各类农产品收购价格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农产品价格实行过两种管理体制,1950—1978年是以国家定价为主要形式的价格管理体制,1979年以后,实行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价格管理体制。总的经历了六个时期。 ☚ (二) 蔬菜销售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 一、价格管理体制 ☚ 2.草袋 一、价格管理体制 ☛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 第三节 农产品价格新中国成立以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历经宁夏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3次省建制的变化,自治区非常重视农产品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的制定,对重要农产品价格的调整,都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进行的。 ☚ (四)蔬菜 一、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时期粮油价格 ☛
☚ (三)放开经营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产品价格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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