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用合作
四川农村信用合作已有相当长的发展历史。50年代初在兴办农业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同时,就普遍开展了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的工作。信用合作的主要形式,由最初的信用合作互助组发展到信用合作社。四川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般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是由广大农民自愿入股建立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80年代又吸收部分集体企业为团体股,是属于集体所有的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在业务经营上,它根据与农业银行的分工范围,主要办理农户储蓄存款和农村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存款,发放农业贷款和集体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从1951年创办第一个农村信用社起,到1990年底止,四川农村信用社已走过了40年曲折前进的道路,发展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发展农村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