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控制
立法机关通过行使立法权和其他权力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是从外部对行政机关及其活动进行控制的一种形式。在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国家里,行政活动如果逾越法律的范围便是违法失职行为。立法机关控制的途径主要有: (1)决定行政的目标及重大对内对外政策。(2)决定政府及行政机关的组织及权力。(3)通过财政预算和拨款限制行政活动的范围。(4)通过听证、调查、质询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具体方式各国有所不同。控制的目的在于使行政活动符合民主法制精神,并使人民代表机关处于主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