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
官名。 秦置,汉因之,在御史大夫之下,掌受公卿奏事,举劾非法,出讨奸猾,治大狱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东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见《后汉书·百官三·御史中丞》。《通典·职官六·侍御史》:“二汉侍御史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祀;四曰尉马曹,掌厩马;五曰乘曹,掌车骂。”魏晋承汉制,而又增置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见《晋书·职官志》。其后,各朝多沿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