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基本方法
稽核人员检查、分析、判断经济数据、经济事项,进行稽核作业,实现稽核目标的手段和措施。在稽核工作中,不同的稽核目标,有着不同的稽核内容,不同的稽核内容,就要求运用不同的稽核方法。灵活运用恰当的稽核方法,是优质高效实现稽核目标的捷径。稽核方法的种类可分为技术方法和技能方法两类。技术方法又称基本方法,包括:
❶稽核分析。指对相关经济数据,用系统的方法进行分类、分解、比较。这种方法常用的有对比分析法(对同一性质、同一口径的经济数据进行期量数字的对比分析,通过对期量数字变化,发现问题、找出原因。例如检查、分析各项存款增减变化,可采用本期实际数与上期实际数比、与上年同期实际数比、与历史最好水平比、与计划数比的对比分析)、因素分析(指对构成期量数字的“质因素”与”量因素”进行分解,来说明各因素对期量数字的影响,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如对不合理贷款构成的质因素分析:企业挤占挪用、产品积压、经营亏损、结算占压等:以及不合理贷款收回情况的量因素分析: 全部能收回、部分能收回,全部不能收回)、结构分析(指对某一期量数字中的项目或层次间比重变化的比较分析、以测定项目、层次间的期量数字比重是否合理。如对存款结构的分析,看定期存款比重的升降,以测定负债的稳定性;又如对贷款结构分析,看固定资产贷款比重的升降,以测定资产的流动性)、比率分析(指将各相关的期量数字的比率比较,以测定其合理性。如资产各期的增减比率与负债各期增减比率进行比较,以测定资产增长与负债增长是否适应,说明是否超负荷经营)。
❷稽核检查。对经济数据、经济事项,用技术方法进行查证、核实的方法。它是稽核检查发现问题、确认问题的重要手段。常用的稽核检查方法有,顺查法(指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时序,记录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会计处理时序以及计划编制时序,依次进行检查)、逆查法(指逆经济活动发生时序,记录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会计处理时序及计划编制时序进行检查)、抽查法(指按照数理统计原理和概率论中的机率理论,对部分经济事项部分经济资料抽查验证,以推算总体、判断其错误和弊端的一种检查方法)、详查法(指稽核人员对重要经济事项和经济资料和可疑的经济事项和经济资料实施周密、详细的检查)、全查法(指对稽核期内的经济事项和经济资料进行全部检查)、选查法(选取一部分经济事项和经济资料进行详细检查.然后根据结果来判断总体事项是否正确、适当)、核对法(是对相关的经济事项、经济资料的计算、加总是否正确,帐实是否一致,帐簿记载是否正确、经济活动内容是否真实等方面进行复查核对的一种方法)、检视法(通过对周围事物、经济资料及物证的观察,来鉴别真伪、正误和透视其状况、以便寻找新的线索的一种方法)、盘存法(对现金的实际盘点和对财产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的实际盘点,继而进行帐实核对、作为发现问题、证实问题的重要手段)等。
❸稽核调整。指对经济数据的调整、更正的一种方法。
❹思维法。指对在表象、概念基础上进行判断、推理、想象、创造等认识活动等。思维法贯串于稽核分析、稽核检查、稽核调整方法之中。稽核分析、检查、调整是思维法的基础,思维法又深化了稽核分析、检查、调整的方法。另一类为技能方法,又称具体方法。稽核的技能方法很多,有纯业务技能、侦缉技能、物理和化学取证技能等。纯业务技能方法有查(查询、查证、查实、查阅、调查、函询、函证等)、核(核对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表、核对帐实、盘点、核总、复核)、验(验证凭证的有效性、正确性,验单,即原始凭证的真伪,验算,即单价、数量、金额、合计、小计、差额、积数,验物——数量、规格、型号、产地、等级)、调(调整分录、调整会计科目、调整帐户、调整利率、调整积数、调整信贷规模)。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只是从两个角度区分出来的,它们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相互依存,在实际工作中,两种方法往往是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