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内务府御史处 稽察内务府御史处官署名。属都察院。又名“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原属内务府,清乾隆三年(1738)将其划归都察院。除负责稽察内务府及其所属机构的各项事务外,稽察内务府御史处还负责稽察紫禁城内各处是否容留或混入闲杂人员。最初,稽察内务府御史处只设御史4人。其后改由协理陕西道及掌贵州道满御史2人兼管处,而由下设的经承3人负责办理具体的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稽察内务府御史处被裁撤。 ☚ 内三院 宗室御史处 ☛ 稽察内务府御史处官署名。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置,又名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属都察院。由协理陕西道及掌贵州道满御史二人兼管,下设经承三人,掌稽察内务府事务。其稽察内容,包括年终察核注销内务府所属各司、院用过钱粮数目;每月初五、二十五注销广储司、六库等官更调交盘及取用存储物件的数目;稽察容留于紫禁城内的闲杂之人及混行出入者。而御史若不认真稽察上列事项,内务府大臣亦可将该御史题参。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裁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