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经济方案《稳定当前经济措施方案》的简称。1974年1月26日公布实施。其实施目的在于,摆脱世界石油危机及通货膨胀给台湾经济所造成的物价飞涨,对外贸易严重衰退,以及经济增长率巨幅下跌的困境,以求经济继续发展。其内容分为经济、财政金融及限建措施等,涉及范围广泛。对经济、财政金融、交通、物价及土地利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均作了整体规划;对石油价格、电费、交通费率采取“一次涨足”的策略调整;提高烟酒价格、提高地价、发行建设公债,提高存款利率,以充裕财政和抑制通货膨胀;规定继续实施五楼以上(包括五楼)限建措施;为遏止土地投机及防止良田废耕、农地滥建,规定无耕种能力者不得购买农地,将1至12等则水田编定为农业用地,禁止或限制改作他用。该方案兼顾了限制与发展的两个方面,通过对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实行不同价格调整度和限制度,较好地顾及了日后经济发展的需要。实施结果,在稳定物价、金融及国际收支等方面均取得预期效果,但未解决工业生产的萎缩,1974年工业生产增长率为-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