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的货币政策在我国,1998年后,针对国内外特殊的经济形势,中央政府适时与主动地采取的一种适度的货币政策。在此之前,从1993年下半年起,针对当时经济运行中的过热现象,中央政府曾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到1996年,成功地实现了经济运行的“软着陆”。随后,针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及其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同步陷入经济衰退或增长下滑的国际环境以及国内需求不足,我国政府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与此同时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整为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为了扩大总需求。为了既抑制通货紧缩又防止通货膨胀、既抑制经济下滑又防止经济过热、既防范金融风险又支持经济增长,货币政策就要把握好一定的力度,既不采取完全的扩张性货币政策,也不采取完全的紧缩性货币政策,而是采取适时、适度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是:(1) 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为国债项目提供配套贷款。(2) 降低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2002年间五次降低存贷款利率。(3) 积极发展消费信贷,特别是住房、助学、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等信贷。(4) 调整信贷政策,引导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5) 努力化解金融风险。组建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实行了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等。(6) 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7) 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稳健的货币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使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不景气中保持了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稳健的货币政策 稳健的货币政策1998年以后,我国政府针对国内外特殊的经济形势,适时与主动地采取的一种适度的货币政策。其主要内容:(1) 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为国债项目提供配套贷款。(2) 降低利率。(3) 积极发展消费信贷,特别是住房、助学、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等信贷。(4) 调整信贷政策,引导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5) 努力化解金融风险。(6) 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 ☚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目标 ☛ 00005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