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罚金
亦称“税务罚款”。简称“罚金”或“罚款”。对纳税人不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或纳税申报以及偷税、漏税或抗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处以的行政罚款。如《工商税条例 (草案) 》中规定: “纳税单位和个人偷税、漏税的,除补纳偷漏的税款外,应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以五倍以下的罚金”。《关于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对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以及不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的,税务机关可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隐匿所得额不报或少报,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限期追缴税款外,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应补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