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治安案件的取证所谓取证,是指公安机关依职权和法定程序,通过询问证人等方式收集能够证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证据材料而进行的调查活动。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治安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处罚的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条倒》对取证问题,要求做到以下三点: (1)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材料时,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威胁、引诱、欺骗以及用其他非法手段取证。询问证人时,要告知证人如实回答、陈述,并作出笔录。 (2)公安机关取证明,要求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采取支持、协助的态度,给取证人以方便,不得消极应付,也不得拖延刁难,干扰查证。 (3)对证人的要求是,一要如实反映情况;二要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证人是直接或间接了解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情况的主体。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证人作证必须如实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