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程颐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程颐/四箴 ☚ 忧箴 程颐 ☛ 程颐 程颐程颐(1033~1107),字正叔,洛阳人,学者称伊川先生。曾任秘书省校书郎,官至崇政殿说书。反对王安石变法。与兄程颢学于周敦颐,并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讲学达三十余年。著作有《易传》、《颜子所好何学论》等。后人所编《遗书》、《文集》、《经说》等,收入《二程全书》中。 ☚ 程颐 四箴 ☛ 程颐 北宋哲学家。字正叔,洛阳人,因其居临伊川,故世称 “伊川先生”。出身于官僚世家,曾与其兄程颢受学于周敦颐,并同为北宋理学中 “洛学” 一派的开创者,世称“二程”。程颐早年受周敦颐影响,厌弃功名,而以 “寻孔颜乐处”为务,即追求一种 “自得其乐”的圣贤境界。孔子说: “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又说: “贤哉,回 (颜回)也!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这就是所谓 “孔颜乐处”。程颐没有考中进士,他的父亲曾屡次得 “任子恩” (可以荫庇子孙作官),程颐都把机会让给同族的人,自己以教书授徒为乐。程颐主张 “居敬穷理”,认为 “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这个“理”,便是所谓 “天理”。“天理”是程氏兄弟论学的核心范畴,是超乎万事万物之上的 “自然的道理”,程颐曾经说: “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 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我们很难用现代术语将“天理” 的内涵准确表述出来,勉强地说,它类似道家的 “道德”、佛家的 “佛性”,是一个关于宇宙本体及其规律的范畴。事实上,程氏兄弟正是从佛道二教那里受到启示,才从传统哲学中拈出“天理” 二字来,并赋予其新的意义,试图将儒家伦理提升为人生哲学,试图将圣贤之道转化为仙佛那样的 “终极关怀”。二程曾经提出并论证 “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这一命题,他们主张 “居敬穷理”,就是为了达到天地万物与“我”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而不是探求宇宙人生之谜。程颐在中年以后,便因其 “力学好古,安贫守节” 的风范名扬四方,许多大臣争相推荐他出山,都被他婉拒。一直到五十多岁时,年幼的宋哲宗即位,他才接受宰相司马光的推荐,出任崇政殿说书 (皇帝的老师)。程颐生性严谨,难免拘谨,与生性豪放的苏轼同处一朝,便时时发生摩擦,最后发展为党争,史称 “洛蜀党争”。“洛党” 和 “蜀党” 在政治上都反对王安石变法,故后来新党重新执政后,他们都被列为 “奸党”,遭到贬斥。程颐的处境是非常可怜的,他不但被削职为民,而且被送到涪州 (今重庆市涪陵),交由地方官管制。宋徽宗即位后,他虽然恢复了自由,回到洛阳,但还是留着 “奸党” 的尾巴,不久即遭到朝臣的弹劾,说他借讲学著书 “非毁朝政”。程颐只得遣散学生,藏其书稿,在孤独寂寞中度完了余年。他死后的葬礼,大多数门人都不敢参加。程颐的理学,在南宋得到朱熹的发扬光大,遂成为宋代理学中最有影响的一派,世称 “程朱理学”。程颐以主张 “去人欲,存天理” 而著称,其身后毁誉也由此而起。他反对妇女再嫁,曾说: “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尤为现代人诟病。尽管如此,程颐与乃兄为儒家哲学发展史上承先启后的关键人物,却是无可争议的。 程颐 北宋理学家。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河南洛阳人。年十八,上书,请天子去世俗之论,以王道明心、吕希哲首先师事之。治平、元丰间,屡召不赴,从事讲学著述三十余年。反对王安石新法。哲宗初,召为秘书省校书郎,擢崇政殿说书。出管勾西京国子监。绍圣中,被列为奸党贬至涪州(今属四川)。徽宗即位,徙峡州。后复官,崇宁间又罢。年七十四而卒,谥曰正。颐曾学于周敦颐,与其兄程颢为宋代理学奠基人。人称“二程”。他把“理”作为哲学最高范畴,宇宙本体,建立了“格物致知”、“格物穷理”的认识论。在人性问题上,提出“灭私欲,存天理”。他与兄程颢一起,完成了儒学向哲学化、抽象化的理学过渡,所作《伊川易传》,标志着理学的成熟,二程的学说,被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也称“程朱学派”。著有《易传》、《颜子所好何学论》等。后人编有《二程全书》。 程颐【同义】总目录 程颐伊川先生 程颐公元1033——1107字正叔,号伊川,人称伊川先生。北宋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人。哲宗初,擢崇政殿说书,绍圣时因党论放归,死后赐谥正公。颐与其兄顥同师周敦颐,成为北宋理学奠基人,世称“二程”。讲学数十年,其徒甚众,治学以“穷理”为主,后来朱熹继承并发展了他的学说,世称程朱学派。著有《伊川易传》、《春秋传》、《伊川经说》等书。 程颐1033—1107北宋哲学家,理学奠基者。字正叔,洛阳(今属河南)人,学者初称广平先生,后居伊阳,始称伊川先生。未中进士。游太学时,胡瑗惊异其才,授以学职,成为当时有名的“处士”。哲宗初,以司马光等荐,历任秘书省校书郎、崇政殿说书等职。在为哲宗侍讲期间,敢以天下为己任,“议论褒贬,无所顾避”(《宋元学案·伊川学案上》),反对王安石变法,逐步成为旧党中的首要人物。与苏轼政见不合,两家门人,互相诽谤,遂有洛、蜀两党之争。后因反对司马光而被贬,任西京国子监守。不久削职,被遣送至四川涪州,交地方管制。徽宗即位,得以赦免,不久又受排斥,崇宁五年(1106)复官宣义郎,致仕卒。嘉定13年赐谥正公,淳祐元年,封伊阳伯,从祀孔子庙庭。他早年受父之命,与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得孔、孟不传之学”,“于书无所不读,其学本于诚,以《大学》、 《语》、 《孟》、 《中庸》为标指,而达于六经。” (《宋史·程颐传》)一生做官时间不长,在洛阳等地授徒讲学达30余年,从游者众。与周敦颐等并称为“北宋五子”。所代表的学派为“伊川学派”,与其兄代表的“明道学派”统称为“洛学”。他与程颢一样,以“理”为其哲学和伦理学体系的最高范畴,以精神性的“理”为世界的本原。认为“天下只是一个理”,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遗书》卷2上)。自然、社会、伦理道德都渊源于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精神实体“理”。万事万物具体的“理”只是“天理”所“照”的结果。而“天理”的实际内容就是封建伦理道德,各种道德规范是“理”的体现。“仁”是最根本的道德原则。“仁,理也,人,物也。以仁合在人身言之,乃是人之道也。”(《外书》卷六)“仁,头也;其他四端,手足也。”(《遗书》卷15)仁包溶了义、礼、智、信四者。同意张载“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性二元论的观点并加以发挥,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遗书》卷二十二上),把伦理学上的人性论问题提到唯心主义本体论的高度。认为人性有二,一是“天命之谓性”,一是“生之谓性” (同上书,卷24)。前者是“理”在“性”中的体现,又叫“理性”,是善的,其内容就是仁义礼智信等,说:“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遗书》卷25);后者是“气质之性”,又叫做“才”,有善有恶,由“气禀”造成,禀清气则为贤为善,禀浊气便为愚为恶。人性善恶是通过“心”和“情”表现出来。“自性之有形者谓之心,自性之有动者谓之情”(同上书)。性是善的,有形之心也是善的。但心一动,一接触外物就可能不善。“情”由外物触动诱发而生,如果不加节制,就会产生恶。总之,心、性、命、理这几者是同一的:“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遗书》卷18)程颐在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说教。认为“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遗书》卷24)把追求各种物欲、私欲之心称为人心,追求和实行天理之心称为道心。人心易私难公,故危殆不安;道心受“人心”私欲的牵累和蒙蔽,所以难于显现。天理与人欲是绝对对立的,“不是天理,便是私欲”,“无人欲即皆天理” (《遗书》卷15),因而要“存天理”,必须“去人欲”。认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遗书》卷22下)寡妇再嫁是大逆不道。这句话是长期束缚我国妇女的锁链。程颐提倡“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遗书》卷18)的道德修养方法。他提出“主敬”说:“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遗书》卷15)提出格物致知说:“致知在格物,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遗书》卷17)但这不是指研究客观事物,而是指内心修养。“学也者,使人求于内也,不求于内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遗书》卷25)认为格物就是穷理,即灭除人欲,悟得天理,从而达到“己与理一”(《遗书》卷15)的至高境界。程颐的伦理思想影响深远。其与兄颢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形成“程朱学派”。他的著作有《周易程氏传》,还有《遗书》、《文集》、《经说》、《外书》等,后人将其与程颢的著作合编为《二程全书》。1981年中华书局校勘出版了《二程集》。 程颐 068 程颐1033—1107北宋哲学家,理学的奠基者。字正叔,学者称伊川先生。河南洛阳人。少年时,曾与其兄程颢从学于周敦颐。18岁游太学,直讲胡瑗以“颜子所好何学” 为题考诸生,程颐以 “学以至圣人之道”之论对。胡瑗惊异其才,授以学职。官至崇政殿说书。一生从事学问的研究,从未间断,讲学达30余年。程颐以“理”为宇宙人生的本体。他强调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区分。认为理、道是形而上,阴阳之气是形而下。理、道不离阴阳,但不等同于阴阳。理、道是阴阳的所以然。万物各有一理,但万物统贯只是一理。他既强调形而上、下的区别,又强调二者的统一不可分离,以“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来说明理与事、形上与形下的统一关系。在人性论上,他主张“性即理”,认为“性无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故人有善恶。他把为学之道概括为 “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 他的修养论反对“主静”的空寂说,主张敬在事上,在日用事为间磨练身心。他的致知说主张格物穷理。认为天下万物皆一理,理存于心。故致知必“反躬”内术。反躬内术,必“随事观理”。格物既久,便能“脱然贯通”,体证天理。程颐的学说为南宋朱熹所发挥,形成了宋代儒学中的程朱理学一派。著作有《周易程氏传》、《遗书》、《文集》、《经说》等,程氏兄弟的著作后人编为《二程全书》。 ☚ 程颢 朱熹 ☛ 程颐 109 程颐认为封建社会最高的道德规范是 “天理”,乃“礼之当也,礼之本也”; “仁”是“天理”的根本,“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把体现天理的人性称为“天命之性”,把人生而具有的性称为“气禀之性”,“天命之性”是纯“善”的,是“极本穷源之性”,“气禀之性”是从属于 “天命之性” 的,是有善有恶的,是可移的,“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认为人们为外物所诱而产生的喜、怒、哀、惧、爱、恶、欲之中,“人为不善,欲诱之也”,要存天理,不使人的善心丧失,就只有通过“主敬”、“集义”、“格物致知”、“克己”、“窒欲”等修养方法,在内心保存天理,除去外来的私欲影响,使人们的思想境界都符合封建道德的总原则——仁。在义与利的关系上,认为“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其伦理思想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 程颢 岳飞 ☛ 程颐 057 程颐参见16056 “程颢”条。 ☚ 程颢 朱熹 ☛ 程颐 054 程颐北宋哲学家、教育家。一生政治上不得志,主要活动是在家中聚徒讲学、为崇政殿说书和著书立说。他学识渊博,学者纷至,旦夕盈门。从游者极众,在当时影响很大。其教育思想受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指导,认为教育的作用在于变化人的气质,恢复天理。主张通过从师受教,来改变人的气质之性。他认为“学必至于圣人”,把“求得圣人之道”作为教育的目的。教育的基本内容即“四书”“六经”。这样,才能使学生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达于圣人。在教学原则和方法上,他主张养正于蒙,因材施教,反对死记硬背,注重培养独立思考能力与钻研精神。学生为学应立志远大,激昂自进,深思熟虑,务求自得,要入乎耳,著乎心,见乎行事。程颐的“行”是多指道德上的践履而言的。 ☚ 朱熹 陆九渊 ☛ 程颐1033—1107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学者称伊川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曾与兄颢同学于周敦颐门下,共为理学奠基人。世称“二程”。以“理”为宇宙本体,提出“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认为万物都只是“天理”所“照”的结果。又认为“理”为人心所固有,主张通过反躬自省,以“用敬”“致知”和修养功夫,悟得天理。又认为万物随时变易,极而必反;但社会中上下之分、尊卑之序为理之当,不可变易。反对寡妇再嫁,认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著作有《易传》、《颜子所好何学论》等,后人将之与其兄著作合编为《二程全书》。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二程集》校勘本。 程颐 程颐1033——1107北京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洛阳 (今河南洛阳)人,人称伊川先生。由司马光等推荐,官玉崇政殿说书。后因反对王安石变法,遭放逐。从事讲学和著述三十余年。他与其兄程颢师从北宋哲学家周敦颐,名称“二程”,同为理学的奠基人。在哲学上,以精神性的“理”为世界本源,是创造世界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一切事物之中,又在一切事物之上,即所谓“方物皆是一理”,“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理即道,理或道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是形而下的。理或道主宰和支配阴阳之气,但理或道也不能离开阴阳之气而独立存在。关于事物的发展变化,他认为“消长相因,天之理也”,“随时变易,乃常通也”,肯定了事物运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他承认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物极必返,其理须如此。”他辩证地提出物皆有对的命题,指出:“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看到了矛盾的普遍性,并认识到事物的矛盾是“生生之本也”即矛盾是事物变化的根源。关于人性问题,他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认为人性包含天命之性(“理性”) 和气质之性(“才”),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由于“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要改变人的气质,只有通过反射自求,以“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式,悟得“天理”,获得知识。说“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天矣,故圣人欲格之。“强调”不求于内 (心) 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不求于本 (理) 而求于未 (物),非圣人之学也。”格物即是穷理,穷究事物之理,最终就可以豁然贯通,体悟天理,达到“物我一理,”“与理为一”的境界,但在论述封建名教纲常关系时,他却认为“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不能有所怀疑和改变; 寡妇再嫁是大逆不道的事,“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等。他与其兄程颢的学说,为朱熹继承和发展,形成“程朱理学”。著作有《易传》、《伊川文集》等,后人将他和程颢的著作合编为《二程全书》。 ☚ 鲁宾斯坦国际钢琴大奖赛 程颢 ☛ 程颐 程颐程颐(1033—1107),太学出身,中国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洛阳人。曾任秘书省校书郎,官至崇政殿说书,反对王安石新政。曾和兄程颢学于周敦颐,并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讲学达30余年。其学以“家理”为主,认为“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遗理》 卷十五),“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遗书》 卷二上)。二程认为,要堵塞动乱之源,只有运用教育,教人“复天理,安得天分,不有私心”,达到圣人,仁人的境界。二程赞同圣人可学而致,提倡勤于思,主张教育的目的在于学习圣人,求得圣人之道。 ☚ 程颢 朱熹 ☛ 程颐 程颐1033—1107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学者称伊川先生。洛阳 (今属河南)人。与兄颢从学于周敦颐,同为理学奠基人,世称“二程”。认为“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 (《遗书》)。万物本源的“理”是惟一的。在认识论上,宣扬“气禀”说,先天的“气禀”决定人的智愚。主张反躬内求,以“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达到“去人欲,存天理”的目的。还提出 “理必有对待” 的命题。但其辩证法思想后陷入了形而上学。政治上反对王安石新政。其与兄颢的学说后由南宋朱熹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著作有《易传》《颜子所好何学论》等,后人编入《二程全书》。现有中华书局版《二程集》。 ☚ 程颢 朱熹 ☛ 程颐 程颐程颐 (1033—1107),太学出身,中国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洛阳人。曾任秘书省校书郎,官至崇政殿说书,反对王安石新政。曾和兄程颢学于周敦颐,并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 “二程”。讲学达30余年。其学以 “家理”为主,认为 “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遗书》卷十五),“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遗书》卷二上)。二程认为,要堵塞动乱之源,只有运用教育,教人 “复天理,安得天分,不有私心”,达到圣人,仁人的境界。二程赞同圣人可学而致,提倡勤于思,主张教育的目的在于学习圣人,求得圣人之道。 ☚ 程颢 朱熹 ☛ 程颐1033~1107北宋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世称伊川先生。世族出身。生于父程珦的任所黄陂县(今湖北),童年时代随父任辗转。十五六岁时受学于周敦颐。一生多从事教育活动。24岁时游太学,主持者胡瑗处以学职。权贵吕公著的儿子吕希哲首以师礼从学于程颐,随之 “四方之士,从游者日益众” 。以后的30年中,除在京师开封从事学术教育活动外,还到汝州、许州、洛阳、关中等地讲学。曾与当时著名学者张载切磋学术,接纳了游定夫、吕大临、周纯明等许多学生,也代为一些权贵写了许多奏章、表文。50岁时,由司马光、吕公著推荐,得到西京国子监教授、秘书省校书郎、崇政殿说书等职务。元祐二年(1087年),差管勾西京国子监,在洛阳继续从事教育活动。绍圣四年(1097年),党论复起,被放归乡里,又流放涪州,完成了 《伊川易传》 。后恢复通直郎权西京国子监,旋又免职。退居洛阳龙门南耙楼山下(今嵩县程村),死在住所。赐谥 “正公” ,封伊川伯,从祀孔子庙庭。 程颐1033~1107Cheng Yifamous Confucian philosopher,educator and younger brother of Cheng Hao,considered to be one of the founders of the Li school of Confucianism.Works: Complete Collection of the Two Cheng,etc. 程颐1033—1107北宋理学家。字正叔。洛阳 (今河南洛阳)人。学者称伊川先生。曾和兄程颢受业于周敦颐,同为北宋理学奠基者,并称“二程”。官至崇政殿说书,反对王安石新政。为学以“穷理”为主,认为“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这理“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他和其兄程颢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发展,世称“程朱学派”。著作有 《易传》、《春秋传》等, 收集在《二程遗书》中。 程颐1033—1107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宋洛阳(今属河南)人。程颢胞弟。仁宗时,曾任职太学,英宗、神宗两朝,屡荐不仕。哲宗元祐元年(1086),诏为西京国子监教授,力辞。寻召为秘书省校书郎,擢崇政殿说书。每进讲,色甚庄,继以讽谏。绍圣中,削籍窜涪州。崇宁中,被列入“元祐党籍碑。与其兄程颢同从师周敦颐,为宋代著名理学家。强调格物致知,认为“天下万物皆能穷,只是一理”,主张“存天理,去人欲”。二程著述言论,今人合编为《二程集》。(参考图415) 程颐 程颐1033—1107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正叔,亦称伊川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曾任秘书省校书郎。与其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1017—1073),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后入太学,受教于胡瑗(993—1059),得到胡瑗赏识,授以学职。官至崇政殿说书,因反对王安石新政,被贬官流放。晚年回洛阳讲学著述达30余年。心理学思想主要有: (1) 在形神关系上主张神决定形,即“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2) 主张理气二元论,“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理”。(3) 在知虑心理思想方面,肯定闻见之知来源于与外物的接触。重视思虑的作用。(4) 在情欲心理思想方面,肯定欲的存在,但应加以节制。(5) 在志意心理思想方面,强调志的作用。提倡“持志”、“养志”以免志为“气所胜”、“习所夺”。(6) 在智能心理思想方面,肯定“上志”与“下愚”属“才”不属“性”。智或愚均可在才的基础上发展变化。(7) 在性习心理方面,认为禀气不同决定人之善恶。“禀得至清之气者为圣人、禀得至浊之气者为恶人”。强调“习”或“积习”对气质改变的意义。主要著作有《易传》、《颜子所好何学论》,后人将其与程颢的著作合编入《二程全书》。 ☚ 程颢 朱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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