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秦朝兵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秦朝兵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的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军事体系。秦廷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全面实行郡县制。初灭六国时,在已控制的地区设置了36郡,后又置九原、南海、桂林、象四郡,共40郡。郡设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郡下设若干县,置有县尉,辅佐县令(长),掌军事。全国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本郡壮丁作战的权力。秦时人口约2000万,由于兵役、徭役都很繁重,每年要有二三百万的丁男被征发服兵役、劳役,仅守长城的士卒就达30万。各郡置有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四种常备军,此制为西汉所袭用。秦朝军权集中于皇帝,凡要“兴师披甲”,调动士卒50人以上,必须持有皇帝的虎符为凭才准调动。在中央机构中, 由“三公”中的太尉执掌军事, “九卿”中的郎中令、卫尉分掌宫殿警卫和宫门屯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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