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改革
对传统的住房低租金制度进行的改革。合理调整公房租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提高房租要着眼于租售比价的合理化; 提租次数和提租幅度要由各地根据物价指数控制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到2000年,住房租金原则上应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租金水平已达到或超过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房产税五项因素成本租金水平的,按成本租金或市场租金计租。在租金水平达到成本租金以前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房租金标准可以高于同期现住房租金标准,并对职工承租新建公房和腾空的旧房收取租赁保证金或发行住房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