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公私合营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活动。根据新疆私营工商业特点,首先从工业重点试办公私合营企业。1954年10月,新疆最大的,又以少数民族资本家为主经营的新疆利群工业股份公司率先实现公私合营。1955年12月,新疆成立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强调在改造中贯彻全行业合营、组织专业公司、实行定息、培养核心分子等各项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措施,并确定1957年底以前将城乡私营工商业基本纳入公私合营、合作化及其他形式的半社会主义经济轨道。1956年1月,乌鲁木齐市首先实现全市私营工商业的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全疆实行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350户,私营商业、饮食业3409户,汽车运输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2.5万户中小商业、饮食业实行经销、代销或成立合作商店(组)。至此,新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甘肃对私营工业的改造,在当时有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实行个别公私合营;二是继续对其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三是实行统购包销。在实施中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将没收的官僚资本转成公股,变成公私合营工业企业;二是少数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上有难以克服的困难, 要求国家将企业改为公私合营; 三是有的因“五反”中被定为完全违法户无力退赔违法所得,不得不将企业改为公私合营; 四是有的私营工业企业工人要求和督促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向公私合营靠拢。1953年以后出现了多种不同的具体形式,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中级形式是加工订货及统购包销,低级形式是收购经销。1954年政务院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以后,国家把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有步骤地改变为公私合营工业,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将国家资本主义进而改变为社会主义。1956年, 全省私营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高潮。 ☚ 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小商小贩社会主义改造 ☛ 00007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