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区域性、综合性商业银行。1988年8月26日在福州开业。它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资金自求平衡,是具有法人地位的金融企业。其业务范围包括: ❶本、外币储蓄、存款; ❷本、外币贷款及票据承兑和贴现; ❸本、外币国内外汇兑换和结算; 经批准发行人民币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各类有价证券买卖; ❹办理国际国内银行间存款、贷款、拆借和贴现; ❺经批准发行外币债券,办理外汇买卖; ❻组织和参加国际银团贷款; ❼承办国际国内各项信托、投资、租赁、咨询、担保、保管、代理保险、代收代付等业务; ❽房地产开发、投资业务; ❾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交办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福建兴业银行 福建兴业银行Fujian Industrial Bank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的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1988年8月26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福州市。该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办理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开业以来,对促进福建省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1995年底,在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地设有省内分行9个,营业机构网点189个。在北京设有代表处。获准筹建首家跨省的上海分行。与香港中银集团所属银行,日本、美国等国家的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其资产总额为196.94亿元人民币。 ☚ 深圳发展银行 华夏银行 ☛ 00002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