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方法是指在战争中使用旨在可能对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的作战方法。如使用某种武器或手段,改变气候、引起地震或海啸、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大规模污染环境、破坏臭氧层等。上述作战方法会给全世界和平居民带来危害,甚至危及子孙后代的利益,为战争法规规定严格禁止使用。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声称:“维持和改进环境是国际社会的责任。”1976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公约规定不得使用具有广泛、长期或严重影响的改变环境的技术,对任何缔约国造成毁灭、破坏或损害。1977年的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也包含禁止环境战的规定。即第35条第3款规定:“禁止使用旨在或可能对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的作战方法或手段”。 |